6.2 】。 ,。。道路:平面:设,计
!6.2.1 — 厂内道路路—面,宽,度应:根据车辆通行、消】防和人行需要—确,定并:宜符合下《列要求
】
《 1:。 , 路面?。宽,度宜按表《6.2.1确—定
《
表6.2【.1 厂内道路】路面宽度(m—。),
》
》
,
? 注1 》 ,大型:厂厂区面积在120!hm2以《上的:厂区主干道路面宽度!可采用?15:m,;
?
! 2 主干道!、次干?道,、支道和车间引【道的释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J 22的有关】规定
《
《 2 各】类道路可根据需【要分段采用》不,同,宽度不?同,。宽度线段宜在道路交!叉口处划分
!
6.2.2【 :厂内:道路最小圆曲—线半径不宜小于15!m厂内道《路交叉口路面—内边缘转弯半径应根!据行:驶车辆?的类别确定》不宜小于9m;困】难时可减《少至6m供》大型:消防车通行》的单车道路路—面内边缘转》弯半径不《应小:于12m《
:
6.2【.3 厂》内道路平面》交叉应设《在直线路《段并:宜,正交当需要斜交时】交叉:角不宜小于45°】。
《
6?.2.4 》 厂内?道路:。在平:面转弯处《的,视距不应小》于,表6.2.4的规】。定
:。
表6.】2.4 平—面转弯处的视—距(m)
》
—
— 注《1 当平》面转弯处的》视距不符合规定【时,横净距以《。内和交?叉口视距三角形【范围内的《障,碍物除对视线防【碍不大的稀疏树【。木,或单个管线支架【、,电杆、?灯柱等可《保,留外其他应清除;】
:
— —2 当场地—条件受限《制采:用会车?视距困难《时可采用停》车,视距但应设置—分道:行驶的?。设施或其他设施;】
! 3— , 当场地条件—受,。限制时交《叉,口停车视距可采用1!5,m
:
:
6.2.5】 , 大、中《型厂的?主,、次干道《当人流集中、采用】混,合交通影响行人安】全时应设置人行道】经,常通过行人而—无,道路的地方应—设置人行道人行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 ?。 1 ? 主干道两侧的【人行道宽《度不:宜小于1.5m;】其他人行道的宽度不!宜小于0.75m】当人行道宽度超过】1.5m时》可按0.5m—的倍数递《增,。但最多不《得超:。过3m
】
》2 人行道面【宜高出附近》路面(地面)0.】1m~0.15m;!也,可与道路路》面高度一《致但应通《过颜色等交》。通,标志区分
【
《 3 —人行道边缘至建筑物!外墙:的净距当屋》面为无?。。组织排?水时可采《。用1.?5m;?当屋:面为有组织排—水时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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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6 厂【内道路边缘至建(】构,)筑物?的最小距离应—符合表6.2.6的!规定
】表6.?2.6 《 厂内道路边缘【至建(构)筑—物的最小距离(【m):
】
:
注厂】内道路主干道边缘至!医药洁净厂房外墙】。的距离不宜小于【10:m;其?他道路至医》药洁净厂《房外墙的距离—不宜小于6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