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工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1047-2014 建标库

5  竖向设计

5.1  一般规定

5.1.1  竖向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符合所在地城镇规划中有关竖向规划的要求。

    2  应与总平面设计同时进行。

    3  应与厂区外现有或规划道路、排水系统、周围场地标高相协调。

    4  应满足生产、运输要求。

    5  应使场地不受洪水、潮水及内涝水淹没。

    6  应因地制宜、充分利用与合理改造地形,并应减少土(石)方、建(构)筑物基础、护坡和挡土墙等工程量。

    7  山区或丘陵地区建厂,应防止产生滑坡、塌方,应保护植被。

    8  场地雨水排除应顺畅。应充分利用和保护现有排水系统,必须改造时,应保证新的排水系统水流顺畅。

    9  改建、扩建工程应与现有场地的竖向状况相协调。

    10  分期建设的工程,近、远期的竖向设计应相互协调。

    11  应适应厂区景观要求。

5.1.2  竖向布置方式应根据场地的地形和地质条件、厂区面积、建筑物大小、建筑密度、管线敷设、生产工艺、运输方式、施工方法等因素进行选择,可选择平坡式、阶梯式和混合式。自然地形坡度小于或等于2%时,宜采用平坡式;自然地形坡度大于2%时,宜采用阶梯式或混合式。

5.1.3  场地平整宜采用连续式或重点式,并应根据地形和地质条件、厂区面积、建筑物大小、建筑密度、管线敷设、生产工艺、运输方式、施工方法等因素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