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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设备】。选,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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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 设备宜选—用,标准化、《通用化、系》列化设备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 》设备应满足技术成熟!的,要求并应适》应多品种、小批量生!产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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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设备应满足加工产】。品的技术《要求并应具有—互换互补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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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设备应具有易调】节、噪声低、动【力消耗少、》易于维修保养的特】点;
》
— 4: 采用冷却水及】有冷凝水排放的设】备应配置《冷却水、冷凝水回】收利用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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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2 间歇式染】色设备的选》择,应满足印染行业【准入:。条件的?要求
3!.3.3 —后整理宜采用高【效、节能、低耗的连!续式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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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4 设!备,配台应保证前后工序!的产:能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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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 精纺条】染和匹染设备、【粗纺散?毛染色?。和匹染?设备的总加》工能力宜为》生产总需要》量的130%~【160?%
》
3.3.6【 设备《配台计算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前纺、后—纺、准备、织造、】。复精梳、染色和【后整理各工序设备】配台数的计算应根据!总产:。量以及织物规格及】细纱机的实际产【量和台数《确定;
—。
— 2 主机设【。备,的工艺速度应根【据使用原料性质【、产品品种和所选用!的设备确定》;
】 3《 应依据各工序制!成率、?运转率、《生产效率等参数配】置设备台数;
】
》 4 主要工!艺参:数,可按:本规范附《录B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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