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设备选用—
】3.3.《1, 设备《宜选用标准化、【通用化、系列化【设备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 【 设备应《满足:技术成熟的要求并应!适应多品种、—。小批量生产》的,要求;
【
? 2《 设备应满—足加工产品的技术要!求并应具有互换互】。补,性;
】 3 — 设备应具有易调】节,、噪声低《、动力消耗少、易】于维修保养的特【点;:
【 4 采用】冷却水及有冷—。凝水排?。放的设备应》。配置冷却水、冷【凝水回收利用—装置
《
3》.3.2 —间歇式染色》设备的?选择应满足印—染行业准入》条件的要求
【
《3,.3.?。3 后整理宜采】用高效、节能—。、低耗?的连续式设备
】。
3.3.4! :设备配台应保证前】后工序的产能平衡
!
3.【3.5 精纺条染!和匹:染设备、粗纺散【毛染色?和匹染设备》的总加工能力宜为】生产总需要量的【130%~16【0%
《
3.3.6! 设?备配台计《算应符合《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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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前纺、后纺、【准备、?织造、复精》梳、染色和后整理各!工序设备配台数【的计算应根据总产量!。以及织物规格及细纱!机的实际产量和台数!确,定;
《。
《 2 主】机设备的工》艺速度应根据使用】原料性质、产品【品种和?所选用的设备—确定:。;
! 3 应—依据各工《序制成率、运转率、!生,产效率等参》数配:置设备台数;—
! 4 主》要工艺参数可按【本规范附录B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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