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设备《。选用:
3!.3.1 设备】宜选用标准化、【通用化、系列化【设备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
,
?。
《 ,1 ?设,备应满足技》术成熟的要》求,并应适应多》品种、小批量—生产的要求;
【
】 ,2 ?设备应满足加工产品!的,技术要求《并应具有《互换:互补:性;
】。 3 设备!。应具有易调节、【噪声低、动力—消耗:少、易于维修—。保养的特点;
】
4! , 采用冷却水及有】冷凝水排放》的设备应配》置冷却?水、冷凝水》回,收利用装置
!
3.3.2【 间歇式》染色设备的选—择,应满足印染行业【准入条?件的要求《
3.】3.3 》后整理宜采用高效】、节能、低》。耗,的连续式设备
!
3.3.4 ! 设备配《。台应保证前》后,工序的产能平—衡
》
:3.3.5 精纺!条,染和匹染设备—、粗纺散毛染色【和匹染设备》。的总加工能》力宜为生产总需要】量的130》%~160》%
:
《
3.3《.6 设备—配台:计算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前纺、后【纺、准备、织造【、复精梳、染色和】后整理各《工序设备配台数【的计算应根据总【产量:以及织物规格及细纱!机,的实际产《量和台数确定;【
《
》 2 ? 主机设《备的工艺速度—应根据使用》原料性质、》产品品种和所选用的!设备确定;
【
《 : 3 应—依据:。各工序制成率、运】转率、生产效—率等参数配》置设:备台:数;:
?
? ? 4 主要工【艺参数可按》。本规范附录B—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