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4 质量验收
Ⅰ 主控项目
13.4.1 采用压力指标作为注浆结束条件时,所有孔的注浆压力均应不小于设计终压,施工中应全部检查,监理应按施工检查数量的10%进行检查。
13.4.2 采用注浆量指标作为注浆结束条件时,所有孔的注浆量均应不小于设计量的120%,施工中应全部检查,监理应按施工检查数量的10%进行检查。
13.4.3 注浆孔的总数量应不少于设计量。施工、监理中应全部检查。
Ⅱ 一般项目
13.4.4 注浆孔钻孔的孔径不应小于设计值,施工中应按总孔数的20%进行抽查。
13.4.5 注浆孔钻孔的深度偏差宜控制在—200mm~+500mm之间,施工中应按总孔数的20%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