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支 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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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一》般,规,定
!10.1.1— :对不良地质地段应按!设,计要求?或经批准的方案进行!超前支护或预—。加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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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Ⅰ~Ⅲ级围岩开!挖后应采用喷射混凝!土封闭?围岩支护作》业完成断面距—。。开挖工作面》的最大距离不—宜超过?60mⅣ、Ⅴ级【。围岩支护应紧跟【开挖:工作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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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支护所用材料—的,标准、规格及要求等!应,满足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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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支护—施工过程中应做【好检查、检测、养护!等记录
!10.1.》5 支护所—使用的钢构件应清】。除片状锈《蚀及油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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