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地质预报
6.0.1 洞库工程施工应进行全过程地质预报。
6.0.2 施工中应根据库区详细地质勘察资料和设计文件,制订地质预报方案。
6.0.3 洞外地质调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 调查对洞库施工及使用有影响的周边山体地质情况和水体运行情况;
2 雨季来临时,应对周边山体及水文地质情况进行监测。
6.0.4 洞库工程施工全过程应采用地质分析法进行地质预报,地质素描宜在每次开挖作业结束后进行。
6.0.5 在巷道内,当临近断层破碎带或接近透水构造、地表水体时,宜采用地震波反射法、红外探测和超前水平钻探等方法进行综合预报。
6.0.6 洞室顶部开挖前,应连续进行超前钻孔,同一断面钻孔不宜少于两个,钻孔的深度宜大于3个循环开挖进尺的长度,两次钻孔搭接长度不宜小于一个循环长度。
6.0.7 地质预报结果应及时上报相关单位。当施工方案发生变化时,应进行施工技术交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