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施工测量
5.1 一般规定
5.1.1 测量前应进行测量方案设计,踏勘施工现场,接收和收集相关测量资料,办理测量资料交接手续,并对既有测量控制点进行复测和保护。
5.1.2 测量记录、计算成果和图表应书写清楚,签署完整,并应复核。
5.1.3 测量桩点埋设应利于保护与识别、方便使用与点位确认,不应在一个桩上设多个点位。
5.1.4 施工过程中巷道和洞库的中线允许误差应符合表5.1.4的规定。
表5.1.4 巷道和洞库中线允许误差
5.1.5 利用已知控制点增设新点时,应对该点进行复核,合格后方可利用。
5.1.6 施工过程中,应对测量控制网定期复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