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施?工测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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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一?般规定?
】5.1?.1 测量—前应进行测量方【。案设计踏勘》施工:现场:接收和收集》相关测量资料—办理测量资料交接手!续并对既有测量【。控制点?。。进行复测和保护
!
5.1.】2 测量》记,。录、计算成》果和:图表:应书写清《楚签署完整并应【复核
【
5.1.》3, , 测量桩点埋—设应利于保》护与识别、方便【使用与点位确认【不应在?一个桩上《设多个点位
】
5.1—.4 《施工过程《中,巷道和洞库的中【线允许误差应符【合表5.1.4的规!定,
表【5.1?。。.4 巷》道和:洞库中线允许误【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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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5: 利用已知控【制点增设新点—时,应对该点《。进行复核《。合格:后方可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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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6, 施?工过程中《应,。对测:量控制网定期复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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