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 施:工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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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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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 》。测量前应《进,行测量方案设计踏勘!施工现场接收和收集!相关测量资料办理】测量资料《交接手续并对—既,有测量?控制点进行复测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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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 《 测量记录、—。计算成果和图表应】书写清楚签署完整并!。应复核
!5.1.3 —。 测量桩点埋设【应利:于保护与识别、方】便使用与点位确认不!应,在一个桩《上设多个点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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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 施工过—程中巷道和洞库的中!线允许?误差应符合表5.】1.4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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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1?.,4 : 巷道?和洞库中线允许误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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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5 利用已】知控制点增设新点时!应对该点进》行复核合格后方【可利用
!5.1.6 — 施:工过程中应对测量控!。制网定期复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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