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施】工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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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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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 —测量前应进行测【。量方案?设计踏勘施工—现,场接收和收集相关测!。量资料办理测量资料!交接手续《并对既有测量控制】点进:行复测和保护—
5.】1.2 测量记】录、计算成果和图表!应书写?清楚签?署完整并应》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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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 测量桩点埋设】应利:于保护与《识别、方便使用【与点位确认不应【在一个桩上设多个】。点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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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 施工过!程中巷道和洞—库,的,中线允许误》差应符合表5.1.!4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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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1.】4, 巷道和》洞,库中线允许误—。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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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5: 利用《已知控制点》。增设新点《时,应对该点进行复【核合格后方可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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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6 施》工过程中应对—测量控制网定—期复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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