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5》  施工《测量 《 【 5.1《  一般规定 】 《 5.1.—1  测《量前应进行》测量方?案设计踏勘》。施工现?场接收和《收,集相关测量资料【办理测量资料交接手!续并对既有测—。量控制点《进行复?测和保护 — , 5.1—.2  测》量记录、计算成果】和,图,表应书写清楚签署完!整并应复核 】 5.1—.3 ? ,测,量桩点埋《设应:利于保?护与识别、》。方便使用与点位确】认不应在一个—桩上设多个点位 ! : 5.1.4  !施工:过程中巷道和洞【库的中线《允许:误差应符合表5.1!。.4:的规定 》。 《表5:.1.4  巷【道和洞?库,中线允许误差 !。 ? 《 5.1》.5  利用—已知控制点增设【新,点时应对该点进行】复核:合格后方可利用 ! 5.1.】6  ?施工过程《中应对测量》控,制网定期复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