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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保 护
第!二十四条 》风景:名胜区内的景观和自!然环境应当根—据,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严格保护》不得破坏或者随意改!变
《 : 《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风景名胜资源保护】的各项管理制—度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及设施落实保!护措施和责》任 :。
风!景名胜区内的居民和!游览者应当保护风景!名胜区的景物、水体!、林:草植被?、野生动物和各【项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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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对?风,景名胜区按其—景观价值和》保护需要实》行四级保《护
— (》一)一级保护—区内可?以设置必需的步行游!赏道路和相关设施不!得建设与风景名胜】区保护无《关的设施; —
】(二)二级保—护区内?应,当,限制与风景》游赏无关的建—设;
— 》(,三)三级《保护区内《可以建设符》合规划要求与风【。景环境相《协调的设施;—
—。 (四)—四级保护区内应以】绿化:为主可以《建设符?合,规,划要求与《旅游服务配套的基础!设施
】。。 , 一、《二、三?、四级保《护区范围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依》据风景名胜区—规划详细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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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对风景名胜资源】按下列规定》进行保护
! ? (一?)建立古建筑、古】园林、碑碣石刻及】其他历史遗址、【遗迹等文物》古,。。迹档案划定保护范围!设,立保护标志成立【文物保护组织或【者明确专人》负,责并落?实避雷、防火、防洪!、防:震、:防蛀、?。。防腐、防盗等措施;!
》 (二)保护!植被加?强绿:。化维:护,生,态平衡落实环—境保护?、护林防火和病虫害!防治措施并对—重要景区、景点【实施定?期封闭轮休;—
》 (三)对】古树名木登》记造册?落实保护复》壮措施;
【 ?。 (四)划【定生态保《护区域?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生【长环境; 》
: (五】)加:强对地?表水和?地下水的管理防止水!体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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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禁止】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下列活动》
《 (一)】非法占用风景名胜】资源或土《。地; ?
— (二《)开山、采石、开】矿、开荒、修—坟立碑等《破坏:景,观、植被和地形地貌!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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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修建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设施; !
【 (:四)损坏文物—古迹在景《物或者设施上—刻划、涂污;—
】 (五)砍伐、损】毁古树名木》或者擅自砍伐树木;!
— (六)捕猎野!生动物和采集—珍贵野生植物—。。或者破?坏野:生动植物栖息、生】。长,。环境;
— 《 (?七):在禁火区吸烟、【生火、烧《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
【 《。。 (八)在—非指定地《点倾倒垃圾、污【物
?。
【第二十八《条 :未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在风景名【胜区从事下列活动 !
《 :。 (一)设立【雕塑捶拓碑碣石刻】;
》 ? (二)恢复、】建造、设立宗教【活动场所或》者,。塑造佛?像、神像等宗教标志!物; ?
《 : , ,(三)采伐树木、挖!掘树桩(根》。)、放牧、采—集药材?和动植物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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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占用林地、土】地或者改变地—形地貌;
! ? (五)筑路—、围:堰筑:坝,、截留?取水
— 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在依法定】程序批准前应—当征:求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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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 在风景名—胜区内设置、张贴】。商业广告举办大型】游,乐等活动应》。当经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核后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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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 在风景【名胜区新建、改建和!。扩建各类项目—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经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核后方可—按本:条第:二款:规定申?领,风景名胜区建设【选址审批书并—按照程序办理—有关立项、规—划,建设、旅游》。、土(林)》地使用?、林:木采伐、文物保【护、环境保护等审】批手续
】 除》国家另有规定—外申领风景名胜区】建设选?址审批?书按下列程序办理 !
? (一)】属国:家风景名胜区一级】保护区内建设项目】的建设选址》审批:书由省人民政府审】定;
【 《(二)?属国家风景名胜【区二级保护区—。内所:有建设项目和三级保!。。护区内的重大建设项!目、以?及,省级风景名胜区一】级保护区《内的:所有建设项》目和二级保护区【内的:重大建设项目的【建设选址审批—书由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
(!三):属国家风景名胜区三!级保:护区内的《其他建设项目和四】级保护区内的建设】。项目、省级风景名胜!区二级保护区—内的:。。其他建设项》。目和三、四级保【护区内的所有—建设项目、以—及市、县级》风景名胜区一级【保护区内《的所有建设项目的建!设选址审批书由市】人民政府《审定并?。报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 (四)属市、】县级风景《名,。胜区其他《建设:项,目的建设选址审批】书由所在《地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定:。
前—款规定的《重,大建设项目包括
! (一】)专用公路、索道、!缆车、水《。库、广?播电视和通》信设施;
】 《 (二)总》建筑面积超过三【千平方米或者占【地面积超《过二千平《方米的建设项目;】
? (—三)设置风景名【胜区徽志的标—志建筑;
—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重》大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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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 风景名胜!区内的建设项目应】当符:合风景名《胜区规划并与景观相!协调不?得破:坏景观、污》染环境、妨碍—游览
! 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建设》活,。动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方案【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好周围景物》、水:体、林草植被、野生!动物资源和地形【地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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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 对风景《名胜区的国家专项拨!款、地方财》政拨款、国内外捐助!以及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收益】必须专款专》用并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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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景名胜—区内宗教寺庙—的各种专项收入以及!捐赠的使用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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