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建】 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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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一般规定
】。
《
4.1.1 【 一般情况下随着】。事业发?展医:院会:不同程度地进行房屋!。改造或扩《建,以,满足功能需》。要为满?足医院使用期间【可能出现的改建、扩!建以及功能》变更需要医院平面】。空间布?。局、结构《造型、机电系统配】置均需?考虑拓展《的可能性《并预留?合理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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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 为合理《。。组织不同人流—、物流保证》。不同人群的特—殊,功能需?。求减少相互干—扰并尊?重病人隐私需—根据:各功能特点》及相互?关系分别安排独【立或合用出》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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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 为方便病患!者及其他人员识别】方位顺利完成—诊疗要?求医:院设置明晰的标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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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 】考虑到精神专科【医院病人的特殊性同!时便于?住院病人户外—活动其建筑宜采【用多层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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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5 室内【净高可根据不—同功:能与使用《要求确定本》。条对有特殊要求【的房间高度作出【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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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6 医院电】梯,的配置除考虑方【便服务一般精神疾】病患者之外》还,需考虑重症患者使】用在可能的》情况:下住院部《宜采用?封闭:式,的电梯厅有利于医院!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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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7 供【病人诊断、治疗的门!急诊以及医》技部各类《用房宜优先采用自】然采光?与通风措施既有【利于改善《。医疗环?境也符?合节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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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8! 精神疾》病患者平《均住:院天数较长具有【良好朝向、较好【。。的自然采光与通风】的病房有利》于提高病人的治疗】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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