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 建 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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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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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一般—情况下随《着事业发展》医,院会不同程度地【进行房屋改造或【扩建以满足功—能需要为《满足医院使》用期间?可,能出现的改建—、扩建?以及功能变更需【。要医院平《面空间布局、结构造!型、机电系统配【置,。均需考虑《拓展的可能性—并,预留合理《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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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为合理组织不!同人流?、物流保《。证不同人群的特【。殊功能需求减少相】互干扰?并尊重?病人隐私需》根据各功能特点【及相互关系》分别安排独立或合】用出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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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 为—方便病患《者及其他《人员识?别,方位顺?利完成诊《疗,要求医院设置明晰】的标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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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 考虑到精!神专:科,医院病人的》。特殊性同时便于【住院病?人户外活动其建筑宜!采用多层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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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 【 室内净高可根据不!同功能?与使用要求》确定本条对有—特殊要求《的房间高度作出了明!确规定?
4.】1.:6 医《院电梯的配》置除考虑方便服务一!般,精神疾病《患者之外还需考【虑重症患者使用在可!。能的情况下住院部宜!采用封闭式的电梯】厅,有利于医院安—全管理
!4.1?.7: 供病人诊—断、治疗的门急诊以!及医技部各类用房】宜优先采用自然采光!与通风措施既有利于!改善:医疗环境也符—。合节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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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8 精神】疾病患者平均住院】天数较长具有良【好朝向、较好的【自然采光与通风的病!房有利于提》高病人?的,治疗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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