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建 ! , 筑
!
《4.1?。 一般规定—
【
4.1.1 】总体布局应保证功能!分区:和交:通流线的合》理、安全主要—建筑的平《面布:置、:结构形式《和机电设计应—为今后发展、—改造创造条》件
?
4.1【.2 ? 建筑?物出入口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 门诊、急诊—和住院应《分别:设置无障碍出入口】。;
?
《 ? 2 门诊、急诊!和,住院主要出入口【处应设置有》机动车停靠的—平台及?雨篷
?
,
4》.1.3《 院区《内应设置具有引导、!管理等功能的标识系!统,
4.】。1.4 》精神专?科医院宜采用—。多层建筑《建筑层高应根据【不同功能与》使用:。要求确定《
》
4.1.5 【 室:内净高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隔离室【。不应低于2.—80m;
》
】 2 诊室不宜】。低于2.60m;
!。
— 3 病【房不宜低于》。2.80m;
!
》 4 》公共走道不》应,低于2?.40m;
【
— 5 《 医技科室应根据】需,要确定并不》宜低于2《.60m《
:
4.1.】6 电梯》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 , 三层及以上的医】疗建筑应设》置电梯?且不:宜少于2台住院【部宜:设置封闭式电梯【厅;
! 2 供患】。者使用的电梯和污物!梯应:采,用病床电梯
】
4.1.7 ! 除:有,特殊要求《的用房外门诊—、急诊?及医:技,部的患者《治疗室及病房宜采用!自然通?风和采?光
4】.,1.8 》半数以上的病房【宜满足大寒日2h以!上的日照《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