氨纶工厂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929-2013 建标库

3  工艺设计

3.1  一般规定

3.1.1  工艺设计应力求先进、可靠、安全、环保、节能、节约原材料,并做到经济实用。

    所谓先进性,包括技术上的先进和产品质量、环保、节能、节约原材料等综合指标的先进,具体体现在产品质量高、原辅材料及公用工程消耗低、劳动生产率高和产品成本低,以及建设投资回收期短等。

    所谓可靠性,是指所选择的工艺流程和技术设备是成熟、安全的。对于尚在试验阶段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应采取积极而慎重的态度。未经实践检验的新工艺技术不得用于工厂设计。

    工艺设计应符合国家对环境保护和职业安全卫生的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建厂所在地相应的地方条例,应加强环境保护和职业安全卫生措施,减少“三废”的产生和排放,并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

3.1.2  工艺设计范围应包括原料储存、聚合、纺丝、溶剂精制和储存,以及相应的工艺辅助生产车间或单元,并应合理划分工段。

    2  也有把聚合物溶液储存和输送归属于纺丝的分法。工段的划分实际上多数是由装置安装位置决定的,视各工厂实际情况而定,这会影响工厂管理的分属,与工厂设计关系不大。

    3  干法氨纶生产中,聚合物溶液经过滤、加压计量通过喷丝板喷丝,在热空气(也有加氮气或二氧化碳等惰性气体的)中蒸出纺丝热风系统中的溶剂,完成原丝固化,然后再进行假捻、上油、卷绕落筒、存放、湿热定型、分级包装。假捻和湿热定型并不是所有品种都需要的过程。

    生产中粗旦纤维时,需要将上述卷绕落筒丝饼用小车送到特殊装置(湿热定型锅)里经过湿热定型处理后再包装出厂。

    5  溶剂包含精溶剂、粗溶剂和清洗溶剂。精溶剂即新溶剂及精馏纯溶剂;粗溶剂即纺丝冷凝回收溶剂;清洗溶剂为能够用于清洗设备和管道的、不含有害杂质的一般溶剂。

3.1.3  本条是关于工厂设计生产能力的规定。

    1  聚合装置的生产能力是100%负荷下的聚合物产能,就是说一个氨纶工厂的生产能力实际是由聚合能力决定的,因此应该慎重决定聚合的生产能力。

    2  纺丝装置的能力应该以工厂的目标品种及其数量分别加以计算,各品种产量的总和才是纺丝装置真正的能力。但在实际生产中产品品种不可能不变,所以往往也用平均纤度计算,条件是选取纺丝生产能力时必须有裕量,并且要与聚合能力相对平衡,才能够让纺丝能力与聚合能力匹配。

3.1.4  操作弹性是指设备能够维持正常操作时最小能力和最大能力之间的范围。一般情况下,设备操作弹性越大越好。

    操作弹性应为设计能力的80%~110%,是因为在更低的负荷下,物料停留时间长,控制阀门灵敏度下降,参数易波动,工艺不易掌握,对产品质量有一定影响。而在更高的负荷下,设备及投资将有变化。

3.1.5  根据目前国内氨纶工厂的实际运行情况,年生产天数可达350d。因此,本规范确定聚合和纺丝装置设计年生产时间按350d计算。

3.1.6  采用干燥的、纯度较高的氮气,目的是对整个聚合过程中的物料进行保护,避免水分意外进入反应系统、避免物料和空气接触发生氧化以致降低产品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