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 : 通 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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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1— 生产车间—的通风设计应—采用自?然通风当自然—通风不能满足—要求:时,可采用自然与机【械联合通风或—机械通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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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2 《生产车间或工艺【。辅房内散发热、湿】气体、?有害物质《或有爆炸《危,险气体的区域—和设备应设计局【部排风当《局,部排风达不到卫生要!求时应?辅以:全面:排风或采用全面排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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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3》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单独设置局【部排风系统且—局,部,排风不?。。应,。接,。入车间?。全面排风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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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散发有毒、【有害物质或粉尘的】房间:和,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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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建筑物内设》有储存?易燃、?易爆物?。质,的单独房间或—有,防火防爆要求的【单,。。独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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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4 设置局—部排风或《全面排风的生产车间!及工艺辅房应采取】。补,风措:施,补风宜采《用自然进风不—具备自然进风的条】件或自?然进风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机【械送风并应》使,排风区域与周围【空间保持相对负压】。。
9.3!.5 生》产车间及工艺辅房中!散发有毒《、有害物质或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时其室内空气!不应循环使用—
—9.3.《6 采用全—面,。。排风:消除余热、余湿【或其他有害物—质时应分《别从厂?房内:温度最高、湿度【最大或有害物质浓度!最大:的区域排《风排风口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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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生【。产车间以《散发热?。。湿气体为主时排【。风口应布置》在车间上《部;
! 2 车【间,内可能散发密—度比空气《重的气体时排风口宜!。上、下布置宜从【下部排?风口排出总排—风量的2/》3、从上部排风【口排出总排》风量的?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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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7 放置在楼面上!的风机?应采取减《震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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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8 !建筑物中的防—、排烟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和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565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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