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 供电和接【。。地
:
5】.7.1 —控制系统的供电应】采用不?间断电源供电时间】。不应小于《30min
】
5.7—.2 公用工程】站房中采用常规【仪表控制时可选用】普通:电,源;采?用小型可编程—序,控,制器(?PLC)控制—时可选用《不间断?电源供电时间—不应:小于30min【
》
5.7《.3 电》源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 1 》普通电源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交流为2】20V±10%【(50±0.5【)Hz;
】。
【 2《)直流为(24±1!)V;
《
?
—2 不《间断电源交流—应为220V—±5%?(50±0.5【)Hz
《
5.7.!4 用电》仪表的外壳》、仪:表盘、柜、》箱、盒和电缆槽、保!护管:。、支架、底座等【正常不带电的—金属部分均》应做接地保护
【
《
5:.,7.5? 控制系统和【仪表接地《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石油化工仪表【接地设计《规范SH/》T 308》1和:仪表系统接》。地设:计规定HG/T 2!0,513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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