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5.7 供电】和,接地
【
5《.7.1 控制系!统的:供电应采用不间断】电源供电时间不应小!于30min
】
5》.7.2 —公用:工程:站,。房中采用常》规仪表控制时—。可选用?普通电源;》采用小型可编程序】控制器?(PLC)控制时】可选用不《间断电源《供电时?间,不应小于3》0mi?n
5】。.7.3 —电,源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普通电源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 1)交流为22!0V±10%(【。50±?0.5)Hz;【
! 2)【直流为(24±1】)V;
—
《 2 不【间断电源交》流应为?220V±》5%(?50±?。0.5)H》z,
?
5.》。7.4 》用电仪表的外壳、仪!表,盘、柜、箱、盒和电!缆槽、保护》管,、支架?、底座等正常—不带电?。的,金属部分均》应做接地《。保护
《。
5.—7,.5 控制系【统和仪表接》地,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石油化工】仪表接地设计—。规,范SH/T》 3081和仪表】系统接地设计规定】H,G,。/T 2051【3的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