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 主要控制方案
5.3.1 聚合生产过程的控制方案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聚合反应器及管道伴热(或冷却)系统应设置温度显示控制系统;
2 原、辅材料储罐应设置液位显示;
3 原、辅材料供给槽宜设置液位控制系统。
5.3.2 纺丝原液的温度控制可通过控制纺丝管道夹套中的介质温度实现。
5.3.3 容积式输送泵的出口应设置压力高限联锁控制系统。
5.3.4 各种添加剂宜分别设置质量流量控制系统,并应以主物料的质量流量为基准分别组成闭环比值控制系统。
5.3.5 纺丝热风系统的温度控制应采用多级换热系统,末级换热系统应采用自动控制。
5.3.6 配有立式搅拌器的设备宜设置液位低限停止搅拌器的联锁保护系统。
5.3.7 纺丝与卷绕之间宜设置通讯联络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