氨纶工厂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929-2013 建标库

3  工艺设计

3.1  一般规定

3.1.1  工艺设计应满足先进、可靠、安全、环保、节能、节约原材料和循环利用的要求,应选用运转效率高、运行稳定、维修方便、节能的设备。

3.1.2  工艺设计范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原料储存宜包括液态PTMEG、液态MDI槽车卸料至原料储罐;固态PTMEG储存,MDI冷库储存,添加剂和纺丝油剂的存放等。

    2  聚合宜包括PTMEG输送、MDI准备、预聚合、聚合、添加剂添加、聚合物溶液储存和输送。

    3  纺丝宜包括过滤、纺丝、上油、卷绕落筒、存放、分级包装和产品入库。

    4  辅助单元宜包括聚合单元的混合胺调配、添加剂调配、滤芯清洗、原料及辅助原料的化验等,纺丝单元的纺丝热风系统、尾气淋洗系统、热媒系统、聚合和纺丝热水系统、油剂准备、组件清洗、半成品及成品的物理性能检验、机电维护保养等。

    5  溶剂精制及储存单元宜包括新鲜溶剂卸料、储存和输送、回收溶剂的蒸馏脱水、精馏脱酸等。

3.1.3  工厂设计生产能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聚合装置应以100%负荷下的聚合物产能为计算依据,并应以“t/d”计;

    2  纺丝装置应以产品方案中各典型纤维产品的平均纤度以及100%负荷下的成品纤维产能为计算依据,并应以“t/a”计。

3.1.4  生产能力的操作弹性宜为设计能力的80%~110%。

3.1.5  年生产天数宜按350d(8400h)计算。

3.1.6  保护气体应采用露点在—40℃以下,且纯度不应低于99.9%的氮气。

3.1.7  氨纶生产的主要物料毒性及生产火灾危险性分类应按表3.1.7确定。

表3.1.7  主要物料毒性及生产火灾危险性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