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系统调试!
《
5.1 一般!规定
【
5.1.1 系!统调试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
— 1 全部单【项工:程验收工作应已完成!影响系统调》试的缺?陷应已消除
!
》 2 ? 系统调试方案和调!度方案应已经批准】并,应已向有关人—员交:底
?
,
:
: 3 》 运行?单位应已向调度部】门提交新设备投运申!。请
:
!4 生产运行人员!应,已培训?。合格并应《。持证上岗;必—需的生产、生活【和消防设施应齐全】、运行正常
—
!5 : 负责设备》监,视和应急抢修—的人员及施工机械】、工器具、备品【备件应已到位
】
?
: 6《 :各项:试验接线工作—应已完成安》全措施应已落实【
:
5.—1,.2 系统—调试期间运行—人员应按调度—部门和系统调试单位!安排进行操作
!
5.》1.:3 调试》单位应按批》准的系统调试方案】进行系统调试工作】完,成后应及《时提交系统调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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