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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急— 诊 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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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 急诊》部应自成一区—并应:。单,独设置出《入口宜与门诊部【、医技?部毗邻?
—5.3.2 — 急诊部入口处应】设置筛查《区(间)并应在急】诊部入口毗邻处设】置隔离?观察病?区或隔离病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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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3— 急诊《用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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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应设置接诊分!诊台、诊《室、:抢救室、抢》救监护?室、:医护人员办公—室、更衣《室、缓冲《。室、卫?生间、污洗室、杂物!贮藏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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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可?。独立设挂号、收费、!病案、药房》、检验及按》功能:要求配置的医学影】像,检查等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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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4 快速抢救区!及一般急《。诊区应?按病人救治》危急程度分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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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5】 隔离《观,察病区或病室应全部!按1床间安》排其床位规模应由】。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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