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5.3  —急  ?诊  部 ! 5.3.【1,  急诊部应—自成一区并应—单独设置出入口【宜与门诊部、医【技部:毗邻 》 5.3—.2  急诊部入口!处应设?置筛查区(间—。)并应在急诊部入口!毗邻处设置隔离观】。察病区或隔离病室 ! 《 5.?3.3 《 急诊用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 , 应设?置接:诊分诊台、诊室【、抢救?。室、:抢救监护室、医【护人员办公室—、更衣室、缓冲室、!卫生间、污洗室、】杂,物贮藏室等》; 《 ?    2 — 可独?立设挂号、》收费、病案、药【房、检验及按功能要!求配置的医学—影像检查等》。用房 ? : : 5.3.4  】快速抢?救区及一般急诊区应!按,病人救治危急程度分!设 : 《 5.3《.5  隔离—观察病区《或病室应全部按1床!间安排其床位规【模应由?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核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