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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门 诊 】 部
】。
5.2.1 】 门诊部的出入【口,。应靠近院《区的主要出》入口
】5.2.2 — 接:诊区可在门诊部【靠近入口处设置也可!与,急诊部合并设立
】
5.2.!。3 : ,用,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公共部—分应:设置:门厅、?挂号处、问讯—处、病历《。。室、划价收费处【、中西药房、候【诊处、采血室、检】验室、输液室、注射!。室、:门诊办公室、卫【生间等公共》设施;
【
2 !各科应设置诊—查室:、治疗室、》护士站?、,值班:更衣室、污洗室、杂!。物,贮藏室、卫生—间等:。;
【 3》 , 可设置换药室、处!置室、清创室、【X线检?查室和功能》检查: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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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4 门!。诊,部,应,按肠道?。、肝炎、呼吸道门诊!等不同传《。染病:种,分设不同门》诊区域并应分科【设置候诊室、—诊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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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5 ? 平面?布局中病人候诊区】应与医务人员—。诊断工?作区分开布置并【应,在医务人《员进出?。诊断工作《区出入?口处为医《务人员?设置卫生《通过:室
5.!2,.6 接诊—。区、:筛查:区,应单设医务人员【卫生通过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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