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 ,门 诊 》 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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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 , 门诊部的出—入口应靠近院—。区的主要出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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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 接》诊区可在门诊部靠】近入:口处设置《也可与急诊部合并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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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3 用》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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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公共部分》应设置门厅》、,挂号处?、,问讯处、病历室、划!。价收费处、中—西药房、候诊—处、采血室、—检验:室、输液室、注射】室、门诊办公室、】卫,。生间:等,公,共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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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各科应设置诊查】。室,、治疗?室、护士站、值【班更:衣室、污洗室—、杂物贮藏室、卫生!间,等;
! 3 可设】置换药室、处置室、!清创室、《。。X线检查室和功能检!查室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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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4 》门,诊部应按肠道—、肝炎、呼吸道【门诊等不同传染【病种分设不》同门诊区域并应分科!设置候?诊室、?诊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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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5【 平?面布局中病人候【诊区应与医》。务人员诊断工作区分!开布置?并应在医务人—员进出诊《断工作区出入口【处为医务《人员设置卫生—通过室?
5.2!.6 《接,。诊区、?筛查区应单设—医务人员卫生通过】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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