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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七章 ?法律责任 》。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一【)设计单《位未按照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的;    (二!),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虚假审查合格】。报告的?; ?   (三)建设】单位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违反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施工的;—    (四)建!设单位采购》的相关材料、产品、!设备及建筑构配件不!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和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 !   (五)建【设单:位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和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材料、】产品、设备及建【筑构配件的; 【    (六)施工!单位:未,按照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施工—的;   — (七?)施工?单位对国家应当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材料、部品未】在建设单位或者监理!单位监督下进行【现场取样送建筑节能!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  《  (?八)施工单位使用】能耗指标不》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空调系统、照!明设备的; 【   (九)监【理,单位未按照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  【  (十)注册【执业人?。员未: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  》  (十《一)其?它违反国家建筑【节能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三,十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其他主》管部门、建筑节能】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建筑节能—监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对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公共建筑—从事围?护结构?。和用能系《统改造时未同—步,实施建筑节能改【造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并予通报 第!三十二条《 建筑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未报送年!度建筑能耗情况或者!报送情?况不实的由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予以通报 》。 第三?。。十三条? 建筑节能检—测、评估、咨询、】能耗统计、》能源审计等》机构在民用建筑节】能技:术服务过《程中弄虚作假—。不如实出具》结果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提请原资—质发证部门降低或者!撤销其资质 第】三,十四条 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图审查、物业】、材料企业等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有关主?管部:门可将其违法—行为作为《不良:记录予以公示—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颁布—日期2010-10!-9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