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六:章 绿色《建筑
第二】十六条?。 积极推《广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建筑
【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结合【地,方实际制定本—市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在《建筑节能工作基础上!制定:绿色建?筑,相关政策逐步推广绿!色建筑
第二十】七条 设立》绿色建?筑示范?推广制度鼓励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采用绿色【。建筑新技术、新【材料和?新产品政府对绿【色,。建筑项目在审批【。、建设、销》。售各环节提供便利】条件:和落实优惠政—策
第二十—八条 推行绿色建筑!认证和标识制度新建!、,扩建与改建的住宅】建筑或公共建筑在其!投入使用一年后【建设单位自愿—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绿色建筑认【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符合绿》色建筑标准的—项目颁?发相应等级的绿色建!筑,标识或者向国—家推荐申请更高等】级的绿色建》筑标识
》。 具体认证】工作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市建!筑节能管理机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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