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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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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民用建筑节能—管理降低民用建【。筑使用能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改善?环境质量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湖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郴!州市城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民用?建筑节能相关活动及!监督管理但农村村民!个人建设住房除【外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建筑节能!是指在保证建筑【物使用功能和室内热!环境质量《的前提下在建—筑物的规划、—设计、建《造和:使用过程中采用【节能型的《建筑技术和材料降】低建筑能《源消:耗合理、有》效地利用《能源的活动
第四!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组织编制本市!建筑:。节能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五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我市建?筑节:能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
【 市县—两级:发改、?规,划、国土《、房产、《经贸:、环保、科技、工】商、质监、财政、统!计、税务、金融【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建—筑节能相关管—理工:作,。
:第六条 设立建【筑节能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下?。列活:动
(一)!建筑节能规划—的,制定;
》 (二》)建:筑节能的科学技术研!究与推广应用、标】准制定和示》范工程;《
《 (三)节能建筑】能效评?估和标识;
! (:四)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能耗【统计、能《效,审计和能耗监测平】台,建设工作《;
—(五)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
(六—)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
】
: (七)更低能耗!建筑和绿《色建筑的发展;【。
: ?(八)促进》节能型的建筑结构、!材料、设备和产品的!产,业化:;
(【九)建?筑节能公益性—宣传、?教育与培《训在建筑节能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
—(十)其它建—。筑,节能相关活》动
— 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办法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第,七条 县(市、区)!政府对新建节—能建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的应用以及》建筑:节能示范工程等项目!落实:国家相关《税收:优惠和专项资金【补贴政策并积极协】调和引导金融机【构提供?资金支持逐步扩【大社会?资金参与建筑节【能领域工作
】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推进建筑—节能示范工程工作对!采用建?筑节:能新材料《、新产?品、:。新技:术节能效果优于【国家和省标准的经专!家评定?通,过后授予郴州市【建筑:节能示范工程称号在!各类奖项评选中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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