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一般要》求
【
《4.1 》总则
!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系统功能—见附录?A)组件的兼容性和!可连接?性应首先满足—本,章要求然后按第5】章,要,求进:行试验并满足试验】要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组件还应按第【6章要求进行兼容】。性和:可,连接性的评估并满足!。评估的试验要—求
】
4.2 —。兼容性要《求
《
?
4?.,2.: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连接设】备(:或部件)的组件【划分应符合附录B的!规,定第:。一类组件《应采用经《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产品第二【。类组件的工》作应不影响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正常工!作
【。。4.2.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的独立【(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电气火灾监控设备!与,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触发器件、可】。燃气体探测器、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火灾警报》装置等组件》连接:后应分别满》足下述要求
!
a)】独立(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应满足G—B 47《17中火灾报警【功能、火《灾报警控制功能【、,故障:报警功能、自—检功能、软件控制】。功能、?电源功能等基本功能!要求;
—
《 : b)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应满!足G:B 168》08的基本功能【要求:;
—
c)电】气火灾监控设备应】满,足GB 1》4287.1的【基本功能要求;
!
《 ? d)与独立(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连接的各类组!件应满足相》应标:准中基本性》能要求?如该组件由独立【。(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设置【其探:。测参数或动作性能该!组件还应满足—相应标准中相—关要求;
】
e)】与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连接的】各,类组件应满》足相应标准中基本】。。性能要求如该—组件由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设置其探《测参:数,或动作性能》该组:件还应满足相应【标准中相关要求;
!
,
,
【f,)与:电气:火灾监控设备连接】的各类组件应满足相!应标准中基本性能要!求如该组件由—电气火灾监控设备】设,置其探测参》数或动作性能—该组件还应满足相应!标准中相关要求【
,
《
4.2.3—。 ,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的消防联动】控制器与气》体灭火控《制器、消防电气【控制:装置、消防》设,备应急电源》、消防应急广播【设备、消防电话、传!输设备、消防—控制中心图形显【示装置、模块—、消防电《动,装置、消火栓—按钮等组件连接后】应分别满足下述【要求
】。 《a)消防联动控制】器应满足GB— 16806中【消防联动控制—器的控制《功能、故障》。。报警功能、》自检功能、信—息显示与查询功【能、电源功能—等基本功能要求;
!
!b)与消防联—动控制器连接的气】体灭火控制》器、消防电》气控制?装置、消防设备应】急,。电源:、消防应急广播设】备、消防电话、传】输设:备、:。消防控制中心图形】显示装置、模块、】消防电?动装:置、消火《栓按钮等各类组【件应满足GB 16!806的基本性能】要求
【。
4.2.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的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电气火灾监【控设备、消》防联动控《制器与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连接后《应分:别满足?下述要求
】
《 a)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应能【向,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发送【火灾:报警、火灾》报,警,。控制、故障报警【。、自检以及》可能具有的监管【报警、屏《蔽、延时等各种【完整信息并应—能接收、处理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的】相关指令;
!
b【)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应能【向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发,送报警、故障等【信,息;
《
,
《 c)电气火灾!监控:设备应能向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发送报警、》。故障等?信息;
! d》)消防联《动控制器应能向【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发送联动控【制等信息《。;
《
【e)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应能接收—和显示a)、b)】。、c)、d)—规定的信息并—进入相应《状,态,b,)、c)、d)【。规定的信息不能【影响a)规定信息】的显示?b,)、:。c)、d)规定【的信息在同一显【示区域?内显示?时应有区别;
【
— f)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应能向!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发】出控:制指令;
【
【g)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应—能向消防联动控【制,器发送火灾报警信】。息;:
!。 h)消防》联,动控制?器应能接收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的火灾报警信息;
!
】 i)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在与其—连接的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电气火灾监—控设备、消防联动】控制:器,间传输线路发生【断路、?短路和影响功—能的接地时应能进入!故障状态《并显示?部,位
?。
—4.3 《 ,。。抗电磁干扰要求【
,
:
!组成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各类组件的!抗,电磁干扰性》能应符合《相应标准要求—
:
?
?4.4 文件
!
:
《4.4.1 总则!
】。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文件应包含兼】容,性评估和可连接性】评估所需的》文件
《
4》.4.2 兼【容性评估所需文件
!
】 为了完成》兼容性的《评估:工作应提供》下述文件
—
:
—。a,)组:成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组件清【单,每个:组件:。包括软件版本标【识;
?
【 , b)证《明兼:。容性的技术信息;】。
:。
,
,
》 c)?组件符?合相关标准的—依据(如检》验,报告或合格证书【。);
【
:。 d)各类组】件之间传输线路的特!性参数包括电—缆特性参数;
】
— e)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使用—的局限性(配置、】组件的数量、—功能性等)》
—4.:。4.3 可连【接性评估《所需:文件
《
《 为》了完成?可,连接性的评》估工作应提供下述】文件
—
a)】组件:清,单每个组件包—括,标识和功能》;
! b)证明第二类!。组件可连接性—的技术?信息;
》
— , ,c,)每个组件》和,第一类组《件之间传输线—路的特性参数包括】电,缆特:性参数;
!
, d)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使用的—局限:性(配置、组件的数!量、功能性等)
!
:。。
4.4.4 !软件文?件
【。 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功能性需要软件【执,行软件?应满足?组件相应标准中软】件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