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一】般要:求
】
4.》1 总则
】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系统功能见附【录A)?组件的?兼容性和《可连接性应首先满足!。本章要求然后按第5!章要求?进行试?。验并满?。。足试验要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组件!还应按第6》章要求进行兼—容性和可《连接性的评估—并满足评估》的,试验要求
!
:
4.?2 : 兼容性要求
【
《
:
4.2.1 【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连:接设备?(,或部件)的组件划分!应符合附录B的规定!第一类组件应—采用:经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产品第?二类组件的》工,作应不影响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正常!工作
4!.2.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的独立(《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电气火灾监控!设,备,与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触【发器件、可》燃气:体探:测器:、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火灾警报【装置等组《。件连接后应分—别满足下述要求
!
:。
,
a)独】立,(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应满足GB 】4,717中火灾报警功!能、火灾报》警控制?功能、?故障报警《功能:、自检功能、—软件控制功能、【电源功能等基本功能!要求:;
【 b)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应满足GB— 16808的【基本功能《。要求:;
?。
《 c)电气】火灾监控设备应满】足GB 14—287?.1的基《本功能?要求;
—
【d):与,。独,立(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连接:的各类组件应满【足相应标准中基本性!能要求如该》组,件由独立(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设置—其探测?参,数或动作性能该组件!还应满足《。相应标准中相—关要求;
】
》 e)与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连接的】各,类组件应《满足相应《标准中基本性能【要求如该组件由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设置其探测》参数或动作》性能该组件还应满】足相应标准》中相关要求;
】。
:
《 f)与电气【。火灾监控设备—连接:的各类?组件:应满足相应》标,准中基?本,性能要求如》该组件由电气火灾】监控设备设》置,其探测?参数或动作》性能:该组:件还应满足相应标】准中相关要求
!
4.2.【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的《消防联动控制器【与气体灭《火控制器、消—防电气控制装置【、消防设备应急电】源、消防应急广播】设备:、消防电话、传输】设,备、消防控制—中心图形显示装置、!模块、消防电动装】置、消火栓按钮等】组件连接后》应分别满足》下述要求
】
a)】消防联?动控制器《应满足GB 1【6806中消—防联动控《制器的控制功能、】故障报警《功,能、:自检功?能、信息显》示,与查询?功能、电源功—能等基本功能要【求;
! : b)与《消防联动控制器连接!的气体灭火》控制器、消防电气】控制:装置、消《防设备应急电源、】消防应急广播—设备、消防电话【、传输设备、消防】控,制中心图形》显示装置、模—块、消防电动—装置、消火栓按【。。钮等各类《组件应满足》GB: 16806的【基本性?能要求
》
:
4.2》.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的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电气火灾监!控设:备、消防联动控制】器与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连接—后应分?。。别满足下述要求
!
a!。)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应能向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发送—火灾报警、火—灾报警控制、—故障报警、自检以】及,可能具?有的:监,管报警、屏蔽、【延时等各《。种完整?信息:并应:能接收、处理—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的,相关指令;
】
b)!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应能向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发送报警【、故障等信息;
!
《 , c)电气【火灾监控设备应能向!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发送报?警、故障等信息【;
—
》。d)消防联动控制器!应能向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发送联动控】制等信息;
】
— e)?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应能:。接收和显示a)【、b)?、c)、d)规定的!信息并进入相应【状,态b)、c)、【。d)规?定的信息不能影响】a)规定信息—的,显示b)、c—)、d)《规定的信《息在同一显示区域】内显示时应有—区别;?
【 f《)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应能?向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发?出控:制指令;
》
:
g】)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应能向】消防联动《控制器发送火灾报警!信息;
—
,。
》 h)消防联—动控制器应》能接收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的》火灾报警信息—。;
?
— , ,i)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在与其连接的】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电气火灾《监控设备、消防【联动控制《器间传输线路—发生断路、短路和】影响功?能的接地时应能进入!故障:状态并显示部位
】
《
?4.3 抗电【磁干扰要求
【
【 组成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各类【。组件的抗电磁干【扰,性能应符合相—应标:准要求
—
:
4《.4 文》件,。
》
?4.4.《1 总则
】
?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文件应包含兼容性】评估和可连接性【评估所需《的文件
【
:4.4.2 — 兼容性评》估所需文件
—
,
【 为了完成》兼容性的评估工作】应提供?下述文件《
【 , a?。)组:成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组,件清:单每:个组:件包:括软件版本标识;】
— b》。)证明兼《容性的技《术信息;
】
: c)组件】符合相关标》准的:依据:(如检验《报告或合格》。证书);
》
《
《 d)各类组件之】间传输线路的—特性参数包括电【缆特性参数;—
】 ,。 e)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使用的局限性!(配置?、组件的数量、【功能性等《)
:
《。
4.4.3 】可连接性评估所需文!件,
,
:
,
为了完!成,可连接性的》评估:工作应提供下述文】。件
》
a【)组件清单每个组件!包括标识和功—能;
【
b)证】明第二?类组件可连接—性的技术《信息:;
】 ?c)每个组件和第一!类组件之间传输【线路:的特性参数包括电缆!特性参数;
!
,。
d)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使用】的局限性《(配置、组件的【数,量、功?能性:等,)
【4.4.4 — 软件文件
—。
— :。 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功能性!需要软件执行软【件应满足组件相应标!准中软件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