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术语和定义
!。
【。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
《
3.1— 第一类组—件 com》。pon?。ent 《typ?e1
!
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具有保护生命!财产安全《。功能的装置
—
?
3.2 】 第:二类组件《 componen!t typ》e,2
】
国家标准!或规范没有要求【具有保护生命财产安!全功能的《装置:
:
3.3! 兼容《性, compat【ibility【
】 ? 第一类组》件与第一类组—件连接工作》的能:力
!3.4 《 可连接性 con!n,ecta《bilit》y
》
第!二类组件《与第一?类组:件连接?工作:的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