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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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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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九条和第二》十七:条,。规定电梯制造—单位或者电梯维护】保养单位故》意设置技《术障碍的由》负责电梯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2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电梯销售单位不【提供相?关技术资料的由负】责电梯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采购不合格电梯的】由负责电梯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以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2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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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电梯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负责?电,梯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
【 (:一)电梯停用—1年以上或》者停用期超过—1次定期检验—周期未按规定—封,存电:梯、设置《警示:标志和办理相关手】续的;?
【 (二)未—建,立电梯?。使用安全管理—制度的;《
《 (三)】电,梯使用单位变—更时未按规定移交】电梯安全《技术档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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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电梯》紧急报?警装置不能正—常使用的; —。
: (【五,)发生乘客被困电梯!轿厢未及时》组织救援导致乘客】被困电?梯轿厢内1小时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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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及【其,检验、检测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限开展相应工作的】。。由负责电梯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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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条 负责【电梯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等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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