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章 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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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采购?电,梯前应当查》验生产?单位:的生产资质采购的】电梯应当《符合国家特种—设,备目录和相关—技术规范的规定【禁止采购和使用不合!格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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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电梯使?用单位履行电梯【安全管理责任—电梯未明确使—用单位的不得投【。。入使:用电梯使用》。单位按下《列规定确定 —
【 (一)电梯安【装后建设单位尚【未移交给电梯所有】权人的建《设单:位为:电梯使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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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二)》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电《梯受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为电梯使!。用单位;
】 ? (三)》未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电梯只有1】个所有权人的—该所有权人》为电梯使用单位【;有多?个所有?权人的应当共—同协商确定电—梯使:用单位?;经协商无法—确定的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协调确定其中1个】所有权人为电梯安】全使用管《理的责任人其他所】有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
》 (《四)出?租配有电《梯,。。的,场所租赁合同中【应当:约定电梯使用单位;!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电梯所有权【人为电梯《使用单位 》
第!十四条 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在电?梯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向负责电梯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手续》取,得使用登记证书【
】 电梯停用1年以上!或者停用期超过【1次定期检验—。周期:的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封存电梯《并设:置警:示标志在3》。。0日:内,到,原使用?登记机关办理停用】手续;重新启用的】应当办理启用手【续
】 电梯使用单【位发生变更的—新的电梯使用单位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原使用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电梯报?废的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在3?0,日,内到原使用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第十五?条,。 ,。电梯使用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电梯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和电梯【安全:技术:档案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 : 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在,。电梯轿厢内或者【。。出入口的《。显著:位置张贴电梯使用登!记标志?、定期检验标志【、安全注意事—项、警示标》志、应急救援电话】号,。。码、电?梯使用单《位和:维护保养单位—的相关信息》等
】 :第,十,六条 电梯使—用单位对运载建筑】。材料、建筑》垃圾以及《易造成电梯损坏的家!具、家?用电器等物品以【及对电梯轿厢内部进!行装修应当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技术措施不得影响电!梯安全?性,。能;装修结束后应当!通知维护保养单【位进行?测试经?测试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
》第十七条 医—院提供患者》使用:的电梯、《直接用于旅游观光】的速度大于2.5】米/秒的乘客电【梯,以,及需要?人工操作的电梯应】当由持证的电梯【司机操?作
【 学校、医院、!车站、机场》、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电—梯使用单位》应,当设立专人进行现场!疏导
【
第十—八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做好居民【。住宅电?梯日常?。运行管理并》。公开电梯安》全管理的相关记录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有》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的电梯安》。全使用管理工—作 :
—。 居民住宅—。的物业服务企—业退出?。项目管理前应当按照!规,定向业主《委,员会:移交完?整的电梯安》全技术档案;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移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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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居?民住宅无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提供服?务的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居民委!托有资质《的电梯维护》保养单位负责电梯的!安全运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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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九》条 电梯《使用单位应当确保】电梯:紧急报警《装,置有效?运行即时响应乘客被!。困报警做《。好安全指导工—作并在乘客》被困报警《后5分钟内通—知维护保养单—位,采,取措施?实施救援
! 电梯出现】。故障、发《生异:。常情况或者》存在事?故隐患的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做】。好,警戒工作控制—电梯:操作区域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组织对—电梯进行全》面检:查电梯经排除故障】、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继续—使用:需停止?电梯:运行时间超过24小!时以上的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公告电梯停止运!行的原因和修复所需!时间 ?
《 : 电梯发生事【故时电梯《使用单?位应当组《织排险、救援保护事!故现场并于》1小:时内报告电梯所在】地县级负责电梯【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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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在用电?。梯,定期检验周期为1】年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电【梯,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电梯不得继续使用!
!第二十一条 电【梯所有权人应—当承担电梯》日常运行、维—。。护保养、改造、修理!、检验、检测、安】全评估、更新等所】需,费用 ?
居!民住宅电梯》需要:修理、改造、更新的!电梯使用单位—和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落实业》主应当履行资金筹】。集,义务所需资金按【照以下方式筹集【
】 (:一)已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照】规定程?序,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
《 (—二)未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或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不足的业主对费】用承担?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按照有关规【定,共,同共有人共同承【担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电梯使用单位、业!主代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电梯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等确定 【
】第,二,十二条 《乘客应当按照—电梯使用《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的要求—乘,坐电梯并遵守—。下列规定
【 《 , (一)不得乘【坐明示处《于,非正常状态的—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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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不得采用非正—常手段开启电—梯层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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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不得:擅自拆除《、破坏电梯及其附属!设施;
! (四)不得乘!坐超过额定载—重量:的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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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五)不得有】。其他危及《电梯安全运》行或者危及》他人安全的》行,为
! 第二?十,三,条 学校、》医院、车站、机【。场、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等公共?场所的电《梯应当配《备具有运行参数采】集和:实,时监测功《能的装置《
【 鼓励电梯—。制造、使用和维护】保养单位建立电梯】远程监测系统对电】梯,运行:情况实施远程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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