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章 生产】经营
第七条! 电梯生产单位应】当依法取得许—可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安全技术规【。范开展生产活动【。不得:生产不符合安—全性能要求和能效】指标以及国家明【令淘汰的《电梯电梯生产单位应!当对其生产》的电梯质量负责【电梯出?厂时:应当随附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等相关技术【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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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配置电》梯电梯?井道、机《房、:底坑等应当符合【建,筑,工程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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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梯安装!、,改造、修《理前:施工:单位应?当编制安全施工【方案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等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并按照电梯设计文】件和标准《。的要求?检查电梯机房、井】道、底坑《、通道等土》。建工程以及电梯质】量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开始》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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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电》梯制造单《位应当向电》梯使用单《位提供电梯备—品备件提供相关技】术指导和服》务协助开展应—急,救援等专业技能培训!电梯制造单位不得在!电梯控制系统中设】置技术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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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电梯的安装!、,改造、修理》应当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的依法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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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的?安,。装、改造《、重大修理过程应当!经电梯检验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未经监》督检验或者监督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 ? , 电梯修理单位】应当对重《大修理项目更—换的:电,梯部件、安全附件】及安全保《护装置明确质量【保证期限《
】 第十?一条 电梯销售单】位,。应当建立并执行电】。梯检查验《收和销售记录制【度,销售的电梯应当【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要《求随附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等?。相关技术资料不得】销售:未取得制《造许可?资格的单位制—造的电梯以及国家明!令淘汰的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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