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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第三章 【拆迁补?偿与安置《。 第二十五条! ,拆迁人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 , ,    》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    》除本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第三十】条,规定的外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补偿方式 】  : 被拆迁人选择产权!调换的可以》根据:被拆除房屋的使用】性质和建设》工程:的性质选择就地【或异地安《。置,。 第?二十六条 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 第二十七【。条 房?屋拆迁补偿》按房:屋所有权证上登记】的建筑面积》补偿: :   《 被拆迁房—屋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实施前已建》成的按?有关部门批建的【房屋用途和》建筑面积补偿但拆迁!前有关部《门认定为《违法、临时建筑的】除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实】施后建成的按—规划部门认定的合法!。建筑面积补偿—   拆除违法(!。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未办理延期!。。。。使用手续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按!。。剩余使用《期限给予建筑成本】补偿 ? 第二十《八条 拆迁公益事业!用房的拆迁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予以重建!或者给予货》币补偿?   拆除—非公益事业》用房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 》第二:十九条 拆》迁由:租,赁双方协商议—定租金标准》的出:租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 , 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三十—条 拆迁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出租房屋实行】产权:调换不作《货币补偿《被拆迁人应当与房】屋承租人另行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第三十一条 拆迁】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补偿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   ? 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款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第三【十二条? 拆:迁私有住宅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其评估!价格:高于最低补偿价格的!按实际评估价格补偿!;低于最低补偿价】格的按最低补偿价】格补偿   —。 最低补偿》价格是指被拆除房】屋所处地《段商品住宅房屋建】筑面积平《。均单:价最低补偿价格【由市物价管》理部门会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每年》公布一次 —第,三十三条 被—拆迁人属孤》老,、孤残?、孤幼?的应当给予适当照顾!。 第三十四—条 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    在!过渡:期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实—行产:权调换的《过,渡时:间不得超《过18个月合同【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实行货币补》偿的:拆,迁人付?给被拆?迁人3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第》三,十五条 拆迁人【不得擅?自,延长:过渡期限周转房的】使用人应当按时【腾退周转房》 ,  因拆迁人的】责任延长期限的对】自行安排住处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对周转房的使用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付给临时安置】补助费 第—三,。十六条 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补偿 》   》。 非住宅房屋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一)持】有的房屋所》有权证用途》栏内:标明:“营业”或》“生:产”等字样;—    (二)!取得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并有》。纳税记录;   】 (三)房屋所有】权证:、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注,明,。的营业、生》。产的地点、时—间,相一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