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章 拆迁补偿与安置!
第二十五】条 拆?迁人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
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 :
,
除本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第三?十条规定的外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补偿!方式
》
被拆迁人选择产权!调换的可以根据被】拆除房?屋的使?。用性质和建设工【程的性质选择就地或!异地安置
第二】十六:条 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
?
第二十七条— 房屋?拆,迁补偿按《房屋所有权证上登】记的建?筑面:积补偿
】
被拆》迁房屋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实《施前已建成的按有】关部门批《建的:房屋用途和建筑面】积补偿但拆迁前有】关部门认定为违法、!临时建筑的除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实,。。施后建成的按规划部!门认:定的合法建》筑面积补偿
】。
,拆除违法(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未办理延期》。使用手续《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按剩余【使用期限给》予建筑成《本,补偿
《第二十八条 拆迁】公益事业用房的拆迁!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予以重建《或者:给予货币补偿 】。
,
拆:除非公益事业用房】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
第二十九条【 ,拆迁由租赁双—方协:商议定?租金标准的出租【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
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
第:三十条 拆迁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出租房屋实行产权!调换不?作货币?补偿:被拆迁人应》当与房屋承》租人另行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第【三十:一条 拆迁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补偿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
《
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款—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
第三十二条— 拆迁私有》住,宅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其评估》价格:高,于最低?补偿价格的按实际评!估价:。格补偿;低于最低】补偿价格的》按最低补偿价格补】偿
最低补】偿价格是指被拆除】。房屋所处地》段商品住宅房屋建】筑面积平均单价【最低补偿价格由市】物价管理部门—会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每年公布》一次
第三—十三条 《。被拆迁?人属孤老、孤—残、孤幼《的应当给予适当【照顾
第三十四条! 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
在【过渡期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实行产》权调:换,的过渡时《。间不得超过18【个月合同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实行【货币:补偿的拆迁》人付给被拆迁人3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第三十五【条 拆迁人不得擅】自延长过渡》期限周转房的使用人!应,。当,按时腾退周转房 】
因拆迁人【的责任延长期—限的对自行》安排住处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对周!转房的使用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付【给临:时安:置补助费《
第三十六条 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补偿
《
, ,
非住宅】。房屋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持,有的房屋所有—权,。证用途?栏,。内标:明“:营业”或《“生产”等字样;
!
(二)取!得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并有》纳,。税记录;
】(三)房屋所有【。权证、?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注明》。的营业、《生产的地点、—时间相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