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5?。  :水污染防治 】 ? 5》。.1  一般规定】 《 5.1.】1,  生产废水应【清污:分流、一水多用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 , 生产废水应分质】收,集、处理和重—复利用?水重:复,利用率应符合—行业:准入标准或清洁【生产标准和相关要求!  【   2  含汞】、铅、镉、六价铬、!砷等:第一:类污染物且其中【某污染?。物浓度?超过国家排放—标准的废《水应单独《收集回用;废—水不:能,回用:向环境外排时—应在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处【理并应在符》合环评?要求后进入集中污】水处:理厂或?达到:环,保标准后排放 【  —。   3  —污染物相同或—第一类?污染:物浓度达标且性质相!近、处理回收方【。法,相同的废《。水宜:合并处理 》 ?     4【  含有多种金属】离子的废水宜采【用分步?沉淀、共沉》淀、氧?化,。还原反应《、膜分离、电化学】或其他先《进、:经济的方法处—理并宜回收有价值】的金属 —   》  5  烟气、粉!。尘、酸雾及其他废气!等湿法净化产—。生的废水、烟—气冷凝水以及炉窑冲!。渣废:水等应重复利用【 《 ,。  :   6  厂【区初期雨水》应收集处理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        】1)初期雨水—收集池?容积应按可》能产生污染的区域面!积和:降水量计算确定可】按下式计算 】。 :   !  式?中Vy初期》雨水收集池》容积(m3); ! :        !  :。 F受粉尘、重金属!、有毒化学品污【染,的场地面积(m【2); 】。         !  :。I初期雨水量(mm!) :  —      — 2)?初期雨水降水量重有!。色金属冶《炼、加工、再—生,。企业可按《1,5,mm:计算轻金《属冶炼或加》工企业可按10【mm计算《稀有金属及产—品制备企业可按1】0m:。m~15mm计【算, ?       !  3)收集的【初期雨水宜在5日】内全部利《用或处理《。    !     4)【初期雨水池应设置】清淤设施 【 5.1—.2:。  厂区废水—总排放口《、含第一《类污染物废水—的车间或装置排【放口:、废水处理出—水口应设有排水【计量装置、》污染物在线监测与监!控装:置 ? ? 5.1.》3  贮存》和,使用含重金属的【液,体或液氯、酸、碱】等有害化学》品的场所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贮存场所《必须设置《围堰、?事故池及《事故后处理设施【围堰:、地面及事故—池应防渗、防腐露】天场:所应防?雨 —   ?  2 《 围堰的有》效容积不得小—于该场所《最大容器的容量【;事故池容》积,应,包括泄漏《液体和消《防废水及降》雨,等产生的水量—的总容积 【 5.1.【4,  含第一》。类污染物且浓度超】标污水的《。收,集,、输送?沟渠:和检查井、》收集池等《。应防渗、防腐—;含第一类污—染物:且浓度超标的污水】严,禁排入渗井、渗坑】、溶洞或《。废矿井? —5.1.5 — 试验室、化验室的!废水应收集处理 ! 5》.1.6 》 含重金属废水宜实!施零排放 】 , 5.1.7  】。废水处理《产生的污泥》脱出水?不得:超标外排 》 , : 5?.1.?8 : ,生活:污,水,宜与生产《废水分开收集、处】理, 5【。.1.9  煤【气站洗?涤废水应处理后【循环使用循环水净】化时抽出的部分废】水宜经?过沉淀、脱氰、脱】酚、脱硫、》生化等处理》后再回用满足—项,目环评要《。求时可达标排放【 《 5.1》.,10 ?。 生:。产、使用、贮—存,含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场所的《防渗应符合本规范】附录C的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