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水污染防《治
》
5.】1 一般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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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1 生产废水应!清污分流、一水【。多用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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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生产!废水:应分:质收集、处》理和重复利》用水重复利用率应符!合行业准《入,标准或清洁生产【标准和相关》要求
《
【 ,2 含汞、铅、镉!、六价铬、》砷等第?一类污染物且其【中某污染《物浓:度超过?国家排放标准的废】水应单独《收集回用;废水【不,能回用向环境外排时!应在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处理并应在【符合环评要》求后进入集中污水处!理厂:或达到环保标准【后排放
《
》 3》 污?染物相同《或第一类《污染物浓《度达标且性质相【近、处?理回收方法》相同的废水宜—合并处理
!
? , 4 含有多种金!属离子的《废水宜采用分步沉淀!、共沉淀、》。氧化还原反》应、膜分离、—。电化学或其他—先进、经济》的方法处理》并,宜回收有价》。值,的金属
—
— 5 烟气、【粉尘、?酸雾及其他废气【等湿法?净化产生的废—水、烟?气冷:凝水以及炉窑冲渣】废水等?。应重复利《。用
?
【 6 厂区初期】雨水应收集处理【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初期雨水收集池容!积应按可能产生【污,染的区?域面积和降水量计】。算确定可按下式计】算
?
】
《 式中Vy—初期雨水收集—池容积(m3);
!
! —F受粉尘、重—金属、有毒化学【品污:。染的场地面积(【m2);
—
【 《 :。 I初?期雨水量(mm)】
— ? 2)【初期雨水《降水量重有色金属】冶炼、加工、再生】企业可按1》5mm计算轻金属】冶炼或加工企—业可按10m—m计算稀有金属及产!品制备企业可按1】0mm?~15?mm计算
》
《
— 3)收集【的初期雨《水宜在?5日内全部利用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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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4)初期雨水】池应设?置清淤设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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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 !厂区废水总排放口】、含第一类污染【物废水?的,车间或装置排放口、!。废水处理出水口【应设有排《水计量装置、污【染物在线《监,测与监?控装置
】
5.1《.3 贮》存和使用含重金属的!。液体或液《氯、:酸、碱等有》害,化学品的场》所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贮存场所必须【设置围堰、》事故池?及,事,故后处理《设施围?堰、地面及事—故池应防渗、防腐露!天场所应防雨
【。
【 :。2 ?围堰的有效容积不】得小于该场》所最大容器的—容,量;事故池容积应】包括泄?漏液体和《消防废水及降雨等】产生的水量》的,总容积
—
5.1.【4 含第》一类污染物且浓度】超标:污水的收集、输送】沟,渠和检查《井、收集池》等应:防渗:、,防腐;含第》一类污?染物且浓度超—标的污水严禁排入渗!井,、渗坑、溶》洞或废矿井
】
5.1.5 ! 试:验室:、,化验:室的:。废水:。应收集处理
【。
?
5.1.6 【 含重金属废水【宜实施零排放
!
5《.1.7 废【水处理产生的污【泥脱出水不得超【标外排
【
5.1.8 】 生活污水宜与生】产废:水分开收集、—处理
【
,5.1.9 —。 煤:气站洗涤废》水应处理后循环使】用,循环水净化时抽出】的部分废水宜经过沉!淀、脱氰、》脱酚、脱硫、生化等!处理后再《回用满足项》目环:评要求时可》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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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0 生产》、使用、贮存含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场所的防渗》应符合本规范附录】C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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