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5  水【污染防治《 《。 》 5.1 》 一般规定 【。 》 5.1.1  生!产废:水应清污《分流、一水多用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生产废水应分—质收集、处理和重】复利用水重》。复利用率《应符合行业准入标准!或清洁生产标准【和相关要求 【     2!  含汞、铅、镉】、六价铬、砷等第】一类:污染物且其中某污】染物浓度超过国家】。排放标准的》废水应单《。独收集回用;废【水不能回用向环【。境外:排,。时应:在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处理》。并应在符合环评要求!。。后进入集中污水处理!厂或达到环保标准】后排:放  】。   3  —污染物相同或第【一类污染物浓—度达标且性质相【近,、处理回收方法【相同的废水宜合【并处理 》 ,     【4  含有多种金属!离子的废水宜—采用分步沉淀、共沉!淀、氧化还原反【应、膜分离、—电化:学或其他先进、经】济的方法《处理并宜回收—有价值的金》属 【  :  5  烟气、】。粉,尘、酸雾及其他废】气等湿法净化产生】的废水、烟气冷凝】水,以及炉窑冲渣废水等!应重复利用 !     6 】 厂区初期雨—水应收集《处理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 ?。    《   ?  1)初期雨【。水收集池《容积应按可能产【生污染的区域面积】和,降水:量计算?确定可按下式计算】 , 《 》  ?  : 式中V《y初期雨水收集池容!积(m3)》; 》  ?        】 F受粉尘、重金属!、有毒?化学:品污染的场地面【。积(m2); !   》   ?     I—初,期雨水量《(mm?) : :。 ,  ?  :  :   2)初—期雨水降水量—重有色金《属冶炼?、加工、再生企【业可按15》mm:计算轻?金,属冶炼或加工企业可!。按10m《m计算稀有金属【及产品制备企业【可按10m》m~1?5mm?计算 【       【  3)收集的【初期雨水宜在5日内!全部利用或处—理  】      — 4)初期雨—水池应设置清—。淤设:。施 : ? 5.1》.2 ? 厂区?废水总排放口—、,含第一类《。污染物废《水,的车间或装置排放】口、废水处理—出水口?应设有排《水计量装置、—污染物在线监—测与监控装置 【 5—.1.3  贮【存和使用含重金属】的液体或液氯—、酸、?碱等有害化学—品的场所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贮存场所必—须,设置围堰、》。事故池?及事故后处理设施围!堰、地面及事—故池应防《渗,、防腐?露,天场所应《防雨  !  : 2 ? 围堰的有》效容积不得小于该】场所:最大容?器的容?量;事故池容积应包!括泄漏液体和消防废!水及降雨等产生的】水量的总《容积 》 , 5.1》.4  含第一类污!染物且浓度超标污水!的收集、输送沟【。渠和检查井》、收集?池等应防渗、防【腐;含第《一类污?染物且浓度超—标的污水严禁排【入渗:井、渗?坑、溶洞或废矿井】 : 《5.1.《5  试验》室、:化验室的废水应收集!处理 ?。。 5—。.1.6  含【重金属废《水宜实施零排放【 —5.1?.,7  废《水,处理产生《的污泥脱出水—不得超标《外排 《 ? 5.1.》。8,  生活污水宜与】生产废水分开收集、!处理 5!。。.1.9  煤气站!洗涤废水应》处理后循环使用【循环水净化》时抽出的《部分废水宜经过沉】淀、:脱氰:、,脱酚、脱硫、生化等!处理后再回用满足】。。项目环评要求时可】达标排放 ! 5.1.10  !生产、使用、贮【。存含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场所的防渗!应符:合本规范附录C【。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