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灰石矿山工程勘察技术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955-2013 建标库

5.2  可行性研究勘察

5.2.1  可行性研究勘察应了解溜井、平硐及溜槽工程和破碎输送工程拟选场地、线路及其影响范围内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和环境地质条件,并应评价场地的稳定性和适宜性。

5.2.2  可行性研究勘察应了解下列情况:

    1  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特征及岩体风化程度;

    2  气象、水文特征,水文地质条件;

    3  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发育特征及地震活动;

    4  穿越(或跨越)河流、周边水库的分布、水文特征,河道与库岸的迁移、坍岸情况;

    5  矿产、采空区、文物、保护区、居民区、重要建筑物(或构筑物)等的分布。

5.2.3  可行性研究勘察应以资料搜集、工程地质测绘为主,并宜辅以少量勘探、测试与试验工作。

5.2.4  溜井、平硐及溜槽工程场地宜避开下列地段:

    1  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发育地段;

    2  断裂及构造破碎带;

    3  应力分布异常带、强烈风化带等不宜设置为工程场地的地段。

5.2.5  破碎输送工程选线宜避开下列地段:

    1  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发育地段;

    2  水库、居民集中居住区、保护区;

    3  其他不宜穿越(或跨越)的地段。

5.2.6  开拓运输及破碎输送工程的可行性研究勘察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开拓运输及破碎输送工程线路的适宜性和场地的稳定性;

    2  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的影响;

    3  开拓运输及破碎输送工程方案的比选建议;

    4  专项勘察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