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可行性研究勘察
5.2.1 可行性研究勘察应了解溜井、平硐及溜槽工程和破碎输送工程拟选场地、线路及其影响范围内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和环境地质条件,并应评价场地的稳定性和适宜性。
5.2.2 可行性研究勘察应了解下列情况:
1 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特征及岩体风化程度;
2 气象、水文特征,水文地质条件;
3 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发育特征及地震活动;
4 穿越(或跨越)河流、周边水库的分布、水文特征,河道与库岸的迁移、坍岸情况;
5 矿产、采空区、文物、保护区、居民区、重要建筑物(或构筑物)等的分布。
5.2.3 可行性研究勘察应以资料搜集、工程地质测绘为主,并宜辅以少量勘探、测试与试验工作。
5.2.4 溜井、平硐及溜槽工程场地宜避开下列地段:
1 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发育地段;
2 断裂及构造破碎带;
3 应力分布异常带、强烈风化带等不宜设置为工程场地的地段。
5.2.5 破碎输送工程选线宜避开下列地段:
1 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发育地段;
2 水库、居民集中居住区、保护区;
3 其他不宜穿越(或跨越)的地段。
5.2.6 开拓运输及破碎输送工程的可行性研究勘察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开拓运输及破碎输送工程线路的适宜性和场地的稳定性;
2 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的影响;
3 开拓运输及破碎输送工程方案的比选建议;
4 专项勘察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