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可行性研究勘察
4.2.1 可行性研究勘察应了解采矿场及影响范围内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和环境地质条件,评价采矿场场地的稳定性和适宜性。
4.2.2 可行性研究勘察应了解下列内容:
1 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及岩体风化程度;
2 气象、水文特征,矿区水文地质条件;
3 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发育特征及地震活动。
4.2.3 可行性研究勘察应以资料收集和现场调查为主,并宜辅以工程地质测绘、槽探等手段。
4.2.4 采矿场工程的可行性研究勘察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1 采矿场场地的稳定性和适宜性;
2 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的影响;
3 专项勘察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