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色金属冶炼厂节能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919-2013 建标库

3.7  

3.7.1  本条参照现行国家标准《锑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349中的指标以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6年第94号公告《锑行业准入条件》而制订。

    粗炼工序能耗包括从精矿备料到产出锑氧的整个生产过程所消耗的各种能源,并包括余热回收。

    精炼工序能耗包括还原熔炼、浮渣分离、脱砷、脱铅、铸锭等工艺过程及相关配套系统所消耗的各种能源,并包括余热回收。

3.7.2  本条参照现行国家标准《锑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349中的指标而制订。

    粗炼工序包括备料、焙烧或烧结、熔炼、吹炼等冶炼过程所消耗的各种能源,并包括余热回收。

    锑精炼工序的产品为精锑锭时,产品能耗包括还原熔炼、浮渣分离、脱砷、脱铅、铸锭等冶炼过程所消耗的各种能源,并包括余热回收;当产品为高铅锑锭时,则产品能耗包括还原熔炼、浮渣分离、脱砷、铸锭四个冶炼过程所消耗的各种能源,并包括余热回收。

    铅精炼工序的产品为铅锭时,包括粗铅脱铜、铅阴(阳)极板浇铸、铅电解、阴极铅脱砷、阴极铅铸锭等冶炼过程所消耗的各种能源,并包括余热回收。

    炼渣工序包括鼓风炉炼渣、反射炉炼渣两个过程,其能耗为产出产品的整个生产过程所消耗的各种能源,并包括余热回收。

3.7.3  锑产品生产企业规模小、分散、能耗高,在生产工艺技术上尚无大的突破。为了降低能耗,除应配备余热回收利用设备外,可试用富氧空气熔炼,以便缩短熔炼时间,减少燃料消耗,从而实现节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