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色金属冶炼厂节能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919-2013 建标库

8.8    

8.8.1  氢氧站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氧气站设计规范》GB50030的有关规定。

8.8.2  氢氧站应采用水电解制氢的生产工艺流程,当冶炼生产用氢量大时,应设置氢气回收纯化系统,氢气回收纯化装置应分为常压式系统和压力式系统。

8.8.3  综合能耗指标应符合表8.8.3的规定。

表8.8.3  综合能耗指标(kW·h/m3)(标准状态下)

8.8.4  氢氧站应采取下列节能措施:

    1  经技术经济分析合理时,应设置氧气回收系统。

    2  氧气无销售市场时,宜采用天然气制氢、含氢尾气回收等制氢工艺。

    3  冶炼生产采用过量氢气工艺时,应设置氢气回收纯化系统。

    4  宜根据氢气负荷设置氢气贮气罐(柜)。

    5  确定水电解制氢设备总台数和总容量时,宜使设备在低电流密度下运行。

    6  水电解槽运行时,应加入添加剂。

    7  氢气回收纯化装置宜毗邻用氢设备布置,用氢设备附近无法布置时可设置独立的氢气回收纯化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