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色金属冶炼厂节能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919-2013 建标库

4.4  

4.4.1  皮江法镁厂的建设规模应在50kt/a及以上,电解法镁厂单系列能力应在50kt/a及以上。

4.4.2  镁冶炼应根据不同的原料选择工艺流程,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以白云石为原料,应采用皮江法炼镁流程。

    2  以卤水为原料,宜采用卤水制粒在氯化氢气氛下脱水电解炼镁流程。

    3  以菱镁矿、蛇纹石为原料,宜采用盐酸浸出制卤,再采用卤水制粒在氯化氢气氛下脱水电解炼镁流程。

4.4.3  皮江法炼镁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应符合表4.4.3-1~表4.4.3-5的规定。

表4.4.3-1  皮江法炼镁1t镁锭综合能耗(kgce/t)

    注:表列单位产量产品综合能耗指白云石至镁锭各生产工序综合能耗之和。

表4.4.3-2白云石煅烧工序1t煅白综合能耗(kgce/t)

表4.4.3-3  磨粉压球工序1t球团综合能耗(kgce/t)

表4.4.3-4  还原工序1t结晶镁综合能耗(kgce/t)

表4.4.3-5  精炼铸锭工序1t镁锭综合能耗(kgce/t)

    2  皮江法炼镁应采取下列节能措施:

        1)白云石煅烧,应采用有烟气余热利用装置的回转窑,以及以气体为燃料的可控竖窑,排烟温度应小于180℃。

        2)回转窑出来的煅白冷却应采用回转筒式冷却机,冷却煅白所得的热空气应送回窑内作为燃料燃烧所需的二次空气。

        3)还原工序应采用使用气体燃料的蓄热式还原炉,还原炉应有燃料自动控制系统,还原炉烟气排放温度应小于180℃。

        4)粗镁精炼宜采用大型连续精炼炉,精炼渣中的金属镁应回收。

4.4.4  卤水或菱镁矿、蛇纹石盐酸浸出制卤,再制粒在氯化氢气氛下脱水电解炼镁工厂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应符合表4.4.4-1~表4.4.4-3的规定。

表4.4.4-1  卤水制粒在氯化氢气氛下脱水电解炼镁1t镁锭综合能耗指标(kgce/t)

表4.4.4-2  菱镁矿或蛇纹石盐酸浸出制卤,再制粒在氯化氢气氛下脱水电解炼镁1t镁锭综合能耗指标(kgce/t)

表4.4.4-3  精炼工序1t镁锭精炼与铸锭综合能耗(kgce/t)

    2  卤水脱水电解炼镁应采取下列节能措施:

        1)卤水蒸发浓缩应采用不低于三效的降膜蒸发器。

        2)卤水颗粒在热风中脱水和在氯化氢气氛中进一步脱水,应采用多层流态化床干燥器。

        3)干燥器外壳应保温。

        4)电解应采用电流强度不小于200kA的无隔板镁电解槽。

        5)精炼应采用连续精炼炉。

4.4.5  钛冶炼的镁电解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应符合表4.4.5-1和表4.4.5-2的规定。

表4.4.5-1  钛冶炼的镁电解工序产出1t镁的综合能耗(kgce/t)

    注:表列单位产量产品能耗指钛还原车间返回的氯化镁至精镁熔体各生产工序的综合能耗之和。

表4.4.5-2  钛冶炼的镁电解工序产出1t精镁的综合能耗(kgce/t)

    注:表列单位产量产品能耗指粗镁至精镁的精炼工序综合能耗。

    2  钛冶炼的镁电解应采取下列节能措施:

        1)电解应采用无隔板电解槽或多极电解槽,无隔板电解槽电流强度不应小于170kA,多极电解槽电流强度不应小于110kA。

        2)电解粗镁应采用连续精炼炉精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