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色金属冶炼厂节能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919-2013 建标库

3.8  冶炼烟气制酸

3.8.1  冶炼烟气制酸综合能耗指标应符合表3.8.1的规定。

表3.8.1  冶炼烟气制酸能耗指标

3.8.2  冶炼烟气制酸应采取下列节能措施:

    1  制酸装置宜大型化,在多气源的条件下烟气宜进行归并,200km3/h(标准状态下)以下的烟气量宜采用单系列制酸。

    2  应加强设备和管道的密封,净化系统漏风率宜控制在5%以内。

    3  设备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选用高效节能型二氧化硫风机,并宜采用变速装置。

        2)填料塔应选用高效低阻的新型填料,降低填料层高度和系统阻力,并应采用大型条拱或球拱支承结构。

        3)宜采用蓄热式转化器,并应选用活性高、阻力小的新型催化剂。

        4)泵、塔、器设备的选用应兼顾节能的要求。

    4  应强化转化系统设备和管道的保温措施,并应采用效果好的保温材料和保温结构。

    5  应优化工艺配置,并应实现系统连锁和自动调节。

3.8.3  冶炼烟气制酸余热应予以回收,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高浓度二氧化硫烟气,应回收利用转化系统的中温位余热。

    2  宜回收干吸系统的低温位余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