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 地基处理
10.2.1 堆场地基处理应为赤泥堆存提供稳定的基础。
10.2.2 赤泥堆场地基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处理后的地基在赤泥荷载作用下其沉降变形量在设计允许范围内;
2 当场区地下水位较高时,地基处理应对场区地下水进行有效疏排和导气;
3 地基处理应对可能导致赤泥泄漏的通道采取有效封堵措施。
10.2.3 库区为湿陷性黄土地基时,视具体情况可采用挖除、翻压、预浸水、强夯、灰土挤密桩的方法处理。
10.2.4 库区存在软弱土地基时,可采用下列方法处理:
1 当软弱土层厚度不大,且埋深较浅时,可采用挖除换填的方法处理;
2 当软弱土层厚度较大,视具体情况可采用镇压、预压、打砂井、插排水板、抛石挤淤、爆破挤淤、振冲的方法处理。
10.2.5 库区存在可能液化土层时,视具体情况可采用挖除、加强排水、振动压密、强夯、振冲、设置砂石桩的方法处理。
10.2.6 库区存在采空区时,视具体情况可采用强夯、水泥灌浆的方法处理。
10.2.7 库区位于岩溶发育区时,其地基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地基处理设计前应了解堆场区域地质构造和水文地质特点,确定本堆场的地下水流向和可能渗漏通道及其影响范围;
2 地基处理设计应注意场平后各岩溶发育点高程的变化,区分需要处理的岩溶发育点和无须处理的岩溶发育点;
3 岩溶地基处理应按从低到高的顺序逐层处理;
4 场平后顶板埋藏深度不大于2m的岩溶发育点宜开挖揭露,再视其深浅宽窄,在清除充填物后,依次回填块石、碎石并夯实,开挖后顶面以下2m则填毛石混凝土至顶面,再在表面喷覆C15混凝土,厚度不小于300mm;
5 落水洞处理后应从洞中引出通气管,连接到地下盲沟内集水管或沿地形敷设到边坡上;
6 场平后顶板埋藏深度大于2m的隐伏溶洞,宜采用注浆的方法治理;
7 堆场底部宜设置网状的排渗导气盲沟,盲沟内回填块石、碎石,并在盲沟内埋设穿孔的排渗导气管,并与落水洞处理中引出的通气管连通;
8 当库区内存在断层时,其处理方式应根据地质勘察报告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