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法赤泥堆场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986-2014 建标库

10  堆场环保措施

10.1  环保措施

10.1.1  干法赤泥堆场必须设置防渗层。

10.1.2  干法赤泥堆场防渗层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中Ⅱ类场的第5.1节、第5.3节、第6.1节、第6.2节的规定。

10.1.3  干法赤泥堆场应设置收集赤泥附液和初期雨水的回水设施,当回水池容积小于一次洪水总量时,外排水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的有关规定。当雨水直接外排不能满足排放标准要求时,应进行中和处理。

10.1.4  在库区地形地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赤泥堆场应设置周边截水沟进行清污分流。截水沟过流断面设计标准宜按十年一遇暴雨标准设置。

10.1.5  当干法赤泥堆场表面可能产生扬尘时,应用洒水车喷洒表面。

10.1.6  干法赤泥堆场的防渗层应设置在稳定的地基上。防渗层施工前,应对地基进行可靠处理,并应平整场地使之满足防渗层的铺设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