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 回水池及泵房
7.2.1 赤泥坝下游应设置回水池,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回水池有效容积宜满足收集库区中小降雨的需要,可按场址的60min降雨量均值计算。缺水地区需回收利用库区雨水时,可利用回水池作雨水收集池,其有效容积可按容纳场址多年最大24h降雨量均值计算。
2 回水池宜至少分为两格。浆体干法赤泥堆场的正常回水宜与初期雨水分格存放。
3 回水池应设置水位计并与进水支管上的电动阀门连锁,当回水池水位距池顶0.3m时自动关闭电动阀门并发出报警信号。
4 岩溶地区赤泥堆场的回水池结构设计,应按地下水可能达到的最高水位设置抗浮设施。
5 回水池进水阀门关闭后,洪水pH值小于9时可直接排放,pH值大于9时,应加废酸进行中和处理达标后再排放。当回水池有效容积大于设计频率的24h洪水量时,可不设置中和处理设施。
6 回水池结构设计应设置抗渗设施。
7 回水池设计应设置清理设施。
7.2.2 对于沟谷型赤泥堆场,当库形、地质条件适宜在堆场下游建设挡水坝形成回水库时,回水库有效容积宜按容纳场址设计频率下24h降雨量计算。挡水坝应按水库坝的有关规范设计,回水库应设置全面的水平防渗设施。
7.2.3 回水泵房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泵站设计规范》GB 50265的有关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回水泵流量应根据回水量和厂区工艺系统接纳能力经计算确定;
2 回水泵扬程应根据回水池最低水位、厂区回水用户高程、回水管线阻力损失计算确定;
3 回水泵应设置备用;
4 回水泵房应设置吊装、计量和配电设施。
7.2.4 回水管线可与赤泥输送管线共架敷设,管径、壁厚应根据回水量和回水泵扬程经计算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