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有价金属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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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 一般规定》。
】10.?1.1 对铅精】矿、锌精矿、混【合铅:。锌精矿中所含主【金属外的其他有【。价元素应视其含量】。的经济价值回—收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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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铅锌冶炼】生产系统中产出【的各:种,烟尘、中间渣当返】回生:产系统?可回收有价金属时宜!返回生产系统—;不:宜返回生产系统的应!。开路处理;暂—。难处理的应妥善【保存或外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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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湿法工!。艺产出的含铁浸【出尾渣应视》其品位作为炼铁【原料或暂时堆—。。存
1】0.1.4 【废,(污)水处》理站产?出的渣宜《返回生产系统进行有!价金属的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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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综合!。回收项?目,应与主?工艺装置同时—设计和施工;条件具!备时应分阶段投【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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