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有!价,金属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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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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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 对铅【精矿、锌精矿、混】合铅锌精矿中—所含主金《属外:的其他有价》元素应视其》含量的经《济价值回收利用
】
10.】。1.2 铅锌冶炼!生产系统《中产出的各》种烟:尘、中?间渣当返回生—产系统?可回收?有价金属时》宜返回生产系统;】不宜返回生产系统的!应开路处理》;暂难处理的应【妥善保存或外—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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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湿法工艺《产出的含铁浸出尾】渣应视其品位作为】炼铁原料《。或暂时堆存
】。
10.1【.4 《废(污)水处理【站产出的渣》宜返回生产》系统进行有》价,。金属的回收》
10.!1.5? 综合回收项目】应与主?工艺装置同》时设:计和施工;条件具备!时应分阶《段,投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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