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锌冶炼厂工艺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985-2014 建标库

3.4  混合与制粒

3.4.1  由几种精矿或物料经配料而成的复合料,应混合均匀,混合设备宜采用圆筒混合机,物料在圆筒内的停留时间不应低于2min。

3.4.2  冶炼工艺要求炉料为颗粒状时,应进行制粒。制粒设备宜采用圆筒制粒机或圆盘制粒机,制成的球粒宜为6mm~15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