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锌冶炼厂工艺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985-2014 建标库

3.2  精矿干燥

3.2.1  精矿含水率达到10%以上时,宜设置干燥处理设施。

3.2.2  采用圆筒干燥机干燥时,主要技术参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干燥强度应为30kg(水)/(m3·h)~50kg(水)/(m3·h);

    2  干燥耗热量应为5MJ/kg(水)~6MJ/kg(水);

    3  进口热气温度宜为700℃,出口废气温度应为120℃;

    4  下料管角度应大于65°;

    5  精矿干燥后含水率应为7%~8%;

    6  日作业时间应为18h~22h。

3.2.3  当精矿干燥要求含水率小于1%,并设余热锅炉提供饱和蒸汽热源时,应优先采用蒸汽干燥装置。蒸汽压力应为2MPa~4MPa,蒸汽温度应为214℃~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