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精矿干燥
3.2.1 精矿含水率达到10%以上时,宜设置干燥处理设施。
3.2.2 采用圆筒干燥机干燥时,主要技术参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干燥强度应为30kg(水)/(m3·h)~50kg(水)/(m3·h);
2 干燥耗热量应为5MJ/kg(水)~6MJ/kg(水);
3 进口热气温度宜为700℃,出口废气温度应为120℃;
4 下料管角度应大于65°;
5 精矿干燥后含水率应为7%~8%;
6 日作业时间应为18h~22h。
3.2.3 当精矿干燥要求含水率小于1%,并设余热锅炉提供饱和蒸汽热源时,应优先采用蒸汽干燥装置。蒸汽压力应为2MPa~4MPa,蒸汽温度应为214℃~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