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 设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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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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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本条要》求,。细水:。雾灭:火系统?。产品和组成部—。件应:符合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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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细水雾【灭火系统及其部件属!于消防?专用产品质量把关至!。关重要设计不得【采用:未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产品对于【。。需要经过国家授权的!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检验的产—品或组件需要提供】通过相应检验的合格!报告;如《不需要认证的产品】或组:件则要?。提供证明《其符合国家标准的相!应合格?检验:。报告或证《明书
】 ? 细水雾灭火—系统的灭火效果离】不开火灾《试验验证规》范,要求供货商生产【的细:水,雾灭火系统成套【产品的技术性能【应,符合相关产品、【试验方?法,等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供:。货商不仅要提—。供细:水雾灭?火装置的灭火试验测!试报告而《且要:提供相?应产品的设计性能参!数
3】。.1.2 —本条规定了》细水:雾灭火系统在设计时!需要考虑的》主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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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火》灾危险性与可燃物】的数:量、种类、位置及】分布、受遮》挡的情况以及空【间特性和火灾蔓【延,。扩大的可能》性等因素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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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护对《象的环境条》。件主要指保护对【象周围?的,通风:或对:流情况、环境温度、!腐蚀:度、洁净《度,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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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喷头的喷雾】特性主要是指喷【头的雾滴直径—、流量系数、—雾化:角、雾动《量,等
【
3.1.》3, :本条:规定了不同应用【场所:的系统选《。型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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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系统】选型时主《要考虑可燃物种类、!数量、摆《放位置及抑制—或扑灭防火的设计】目标等因《素闭式系统》主要用于控制火灾保!护以可燃固体火灾为!主的:对象:且主要用于扑—救可燃固体表—面的火灾开式系【统既可?用于抑制火灾也可】用于扑灭火灾—可用于?保护多种《类型火灾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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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 】泵组系统《种类繁多应》用,范围广可以持续灭火!适合长时《。间、持续《工作:的场所尤其是涉及人!员保护或防护冷【却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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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瓶组系统《。储水量小难以保【证持:续供水容易导—致灭火失《败故:防护区内《设置:闭式系统时》不应采用瓶》组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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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为了保】证开式系统采—用,全淹没?应用方式时系统喷】放,细,水雾后具有良好的窒!。息效果当系统启【动时要避《免,因空间的开口而导】致细水雾《。流失减?少环境对流的影响】。对于不能关闭的开口!。要考虑在《其开口处增》设局部应用喷—头,等补偿?或等效分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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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6! 细水雾》雾滴粒径《。小流动性及弥散【性良好容易受—风的影响采用—局部应用方式的【系统保?护的对象通常为某】一较大空间内的【某,一设备或《局部空间周围空间不!受系统保护因此灭火!时细水雾受环境【对流气流《的影响较大》需要结合试验情【况限制环《境风速以保证系统的!灭火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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