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化机械设备安装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967-2014 建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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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一般规定

10.1.1  推焦机安装前应对走行轨道进行检查验收,未经验收合格的轨道,严禁进行设备安装。

10.1.2  推焦机安装应以推焦机走行轨道中心线和推焦中心线为基准线,二者应相互垂直,正交度允许偏差应为0.1/1000。

10.1.3  推焦机安装位置宜选择在焦炉的端台段处,并应与装煤车的安装位置错开。

10.1.4  在有沉降的基础上安装推焦机,安装过程中应定期对轨道做沉降观测,各车轮与轨道接触点应在同一水平面上,高差不应大于2.0mm。

10.1.5  液压、气动、润滑设备及管道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冶金机械液压、润滑和气动设备工程施工规范》GB50730的有关规定。

10.1.6  连续输送设备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输送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0的有关规定。

10.1.7  通风、空调设备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的有关规定。

10.1.8  钢结构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