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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市政《工程
《
第四十》八条 市政—工程是指
》
—(一)铁路及—其站:场、桥?涵等
【 (二)道路包】。括公路、街道及其】桥涵、道口、—停车场等附属—设施
— (三》),市政管?线包括供水》管道、排水管(渠】)道、电力线路(电!力电缆和架空电线)!、电讯线路(通讯】电缆和光《缆、广播电视线【路,)、燃?气管道?、热力管道和石【油管道等管线及其附!属设施
【 (四》)机场及其》有关设施
】 : (五)河道、码头!及其附属设施
【。
》 (六)《防洪排渍工程—、水利工程》、地下取水》工程
【 (?七):人防等地下空—间工:程
— (八)无—线电台塔和路灯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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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九条 市》政工程的设计—建设:应以相应的城市【规划为依《据与:相关专业规划相衔】接并符合有关—标准和规定
】 ,
第》五十条? 除有关规定【中有规?定的以外现有—城市道路(包括【支,路)原则上不得废】。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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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一《条 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时道路绿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园林景观路》绿地:。率不:得小于40%;
】
(二)!红线宽度大于5【0米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30】%;
!(三)红线宽度在】4050米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5%;
】 :(,四):。红线:宽度小于4》0米: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0!%,;,
》 (五)道路【绿地包含《在道:路红:线之内?
》
?
: 第五十二条 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时必须设计】和建设无《障碍设施《
》
第五》十,三条 《市政管线必须—通过:管线综合设计—确定:各种:管线的平《。面和空间位置市政】管线的?布置应遵循》以下原则
【 : (一)市政管】。。线应尽可能安—排在人行《道下当人行道宽度不!够时:可将排水管敷—设在机动车道中【央电信电缆》、给:水输水、燃气输【气等管线敷设—在非机动车道下
】
《 (?二)给水管、电力】线路、热力管—宜在道路西侧—或北侧敷设在46米!。以上的城市主要道】路上同?一种市政管线应在道!路两侧布《置从:道路边线向》道路中心线方向管线!平,行布置?。。的次序宜为》电力电缆、电信电缆!。、燃气配气、给【水配水、热力干【管、燃气输气、【。给水输水、》雨水管?、污水管
》
(【。三)市政管线应平行!于道路中心线敷设】尽量避免横穿—道路必?。须横穿道路时应【。尽量与道路中—心线垂直
】 (四)各【种市:。政管线之间及—市,政管:线,与建(构《)筑:物等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应符》合各:种管:线之间及其与建【(构)筑物之间最】小水平净距表—(附表六)》的,规定
— , (五)市—政管线之间》应,尽量减?少交叉时管线之间的!最小垂直净》距应符合地下—管线:交叉时最小垂直净距!表(附?表七:)的规?定,管线之间的避让【应遵循以下原则【压力管让重力自流管!分,支管线让主》干管线易《弯曲管线让不易弯】曲,。。管线小?管径线让《大管径管线临—时管线让正式—管线
】 (六)《市政管线《的埋:设深度应根据外部荷!载、管材强度及与其!它管道交叉等因【素,确定管线最小—覆土深度应符合市政!管线的?最小:覆土深度表(—附表八)《规,定特殊?地,点必:须,。加厚覆土《。
(】七)因客观》因素限制无法满足附!表六、附表七—、附表八的要求【。时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管线【建设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安全措施后可】适当减少其最小【净距
】 第五十》。四条: 在?市区不宜《新建架空电线—。。路现有架空线路【应逐步?改建入地
】
《。第五十五条 【在电力线路保护范围!。内不:得兴建建筑物—
: (一)】各电压等级》架空电力线路的保】护区范?围如下?
: —10KV 》 : , 》 5米(自导线边线!延伸距离下同)【
— 3?5110KV 【。 10米
! 22】0KV 》 【15米
! 550KV【 【 20米》
(二【)地下?。电力电缆线路保护】区指地下电》力电缆线路向外【两侧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其每边—向外侧延伸的距离应!不小:于0.7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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