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 第三章— 供水经营管理 ! , 第十?一,条 城市《供水单位必须经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资质审查合格!并经:当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注!册取得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卫生许可】证,后方可从事城市【供水经?营活:。动 : 第十二条 城【市供水单位应按国家!城市供水《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设置管网》测压点用户对水压】有特殊要求的应【当自行设置贮水【设施间接加压 【 第十三条 城【市供水单位应当保持!不间断供水由于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或降—低水压时应当经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提前—2,4小时通《知用户;因发—。生灾害和紧急事故】不能提前通》知的应当在》抢修的?同时通知用户并【报告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城市供水单位!应在设施《修复后24小时内恢!。复正常?供水  》   凡不》能,间断:用水的用户》应自备贮水设备或】。采取其?它安全用水措施 !第,十四条? 凡申请开户—、变更用水、临时用!水,。、停止用水、恢复】。。用水、更《。名过:户的:用户须?提前持有关证明到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指定【的机构申请办理【手续办理临》时用水?手续:时,。应明确规定使—用地点并由供用【水双方协商确—定,供水期限供用水双方!可根:。据,需要签定书面供用】水,合同 第十—五条: 任何?用水单位需开户【或,增加:城,市公:共供水均需按规定】缴足有关《费用纳入《供水计划向城市公共!。供水:单,位提:供有关接水》资料城市供水单位】按,照城市发《。展规划及给水—。设计规?。范,进行接水设》计并组织施工申请单!位承担相关费用 !第十六条 用户【需停止用水时须提前!7日到?城市:公,共供水单位办—理,停水手续 》 第十七条 新用户!使用原用户》给水设施时》须由原用《。户交清?水费后办理过—户手续未办》理过户手续者—责成办理过户手【续由新?用户负责缴纳欠交的!水费 第十—八条 用户因—扩大:。生产等?。原因需改装原供水设!施时:。须提前7日向城【。市公共供水单位【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按,新用户办理手续【 第十九条 城】市用水均须按—表计量不同性质用水!应分别装表计—量计费水表应—以城市?供水单位登记—。。立户:的水表?为准 第二十【条 未?按规定装《表,计量并缴纳水费的按!管径:。流量和接水时间【计算:水量、收取水费 】 ,第二十一条 —用户应按合格计费水!表显示量和》水,价标准按时》缴纳水费未按规定】缴纳:水费三次催缴无【正当:理由:仍不缴纳《的经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由城市】供水单位停止—供水 第二十二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对计《费水表?。实施监督管理—用户对计费水表的】计量:提出异?议可申请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验表不得自行拆】验因水表自然损坏】而无法抄表计量【。。。的按照前《三个月平均用水【量估算本期水量计】算水费人为原因【造成:。水,表计量?故障的按《管径流量计》收水费 《。 ,。第二十三条 禁止】盗用和转供城市公】共供水自《。建供水设施对外供水!。按本: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四!条 :。制定城市供水价【格,应当遵循《补偿成本、》。合,理收益、节约—用水、公平负担的原!则 城市供水价格!的确定和调》整,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经物价主管部门】审核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二十五条 !新建居民住宅必须在!住宅单元的公共部位!。分,户安装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定合格的计】费水表   !非新建?居民住宅应逐—。步按前款规定对计费!水表进行改造并【实行抄表到户—   未经检定】或检定不合》格的计费水表不【得安装、《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