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第四章 《燃气设施、器县【管理: 第二—十二条? 管道燃气设—施维修、 更新责任!按下列规定划分 】。。  管道燃气以干!管与支管《。接口处燃气表为界】燃气:表以外?(含燃气表)—。的部分产权归管【道燃气生产经营单】位所有接口以内【的部:。分产权?归用户所《有管道燃气》设,。施的维修《、更新施工由—管道燃气生产经营单!位,。具体负责《维修、更新费—。用,由产权人《承担;另有合—同约定的按合同【约定办理 第【二十三?条 燃气设施和【专用:运,输工具 必》须按国?家统一?规定设置明显标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毁坏或《涂改、移动》。、,覆盖标志 第【二十四条 燃气生】产,、 储存、 输【配所用的压》力容器(含燃气钢瓶!)必须?经安全?监,察部门批准并经【市燃气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按,区,域,划分的?检测机构定期检验检!验,合格的方《可使用 《 第二十五条 【在国:家规定的燃气设施安!全,防护距离范围内严】禁动:用明火作业和挖沟】取土;确需》动用明火作业的【必须报公安消防【部门批准并》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 ? 第:二十六条 销售的燃!气器:具必须经市燃气【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技?术,监督部?门,进行检测经检测【合,格并符合本市—燃气使用要》求的由市燃气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燃气器具《准销证?和准销标志方—可销售准销的燃【气器具由市燃气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向社会公布—   燃气—器具经销单位不【得销售充有》燃气的钢瓶 第】二十七?。条 燃气器具生产】、 :经销单位在销—售地必须有产品【售后服务维修保【证措施 第二十八!条 燃气《器具安装、维修【单位需?具备以下《。条件 —   (一)有固!定的场所和安装、】维修业?务要求相适应—的设备、检》测工具?等;有完备》的专业管理制度  ! :(,二)有持有市燃【气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专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人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