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第四—章, 燃气设施、器县】管理: 第二十二】条 管道燃气设【。施维修、 更—新责任按下列—规定划分  — 管道燃》气,以,干管与支管接口处燃!气表为界燃》气表以?外(含燃气表)的部!分产权?归,管道燃气生产—经营单位所》有接口以内的部【分产权归用户—所有管道燃气设【施的维修、更新施】工由管道燃气生产】经营单位具体负【责维:。修、更新费用由【产,。权人承?担;另有合同约定的!按合同约定办理 】 第二?十,三条 燃气》设施和专用》运输工具 必须按国!家统一规定设置明显!标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毁坏:或涂改、《移动、覆盖标志【 第?二十四条 燃气生产!、 储存、 输配所!用的压?力容器(含燃气钢瓶!。)必须经安》全,监察部门批准并经市!燃气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按区域划分的【检测机构定期—检验检验合格的方】可使用 《 第二十五》条 在国家规定【的,。燃气:设施:安全防?护距离范围内严禁】动用:明火作业和挖—沟取:土;确?。需动用明《火作业的《。必须报?公安消?防,部门批准《并,。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第二】十六条 销售的燃气!器具必须经市燃气】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技术监督》部门进行检测经检测!合,格并符合本市—燃气使用要求—。的由市燃气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燃气器》具准销?证和准销标志方【可销售准销的—燃气器具由市燃气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向社会公布  】 燃气器具经销】单位不得销售—充有燃气《的钢瓶 第—二十七条 燃气器具!生产、 经销单位在!销售地必须有—产品售?后服务维修》保证措施《 第?二十八条《 燃气器具安装、维!修单位?需,具备以?下条:件, :  ?  (一》)有固定的场—所和安装、维—修业务要求相适应的!设备、检测工具【等;有完备的专【业管理制《。度   (—二)有持《有市燃气《。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专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人,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