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检验、【检测和安全评估
】。
第三十五条(检】验、检测机构—职责)?。。
》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 , (一)确—保其从事《检验、检测的人员具!有国家规定的资格;!
? (二)检验】、检测、安全评估】活动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 (三)在【规定期限内出—具检验、检测报【告或者安《。全评估报告》并对出具的报告负】责;
(!四)对检验、—检测、?安全评估活动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 , : (五)检验—、检测、安全评估】活动中发现》。电,梯,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书面告知使用管理单!。位;属于严重—事故隐?患的还?应当书面告知使用管!理单位?暂停使用电梯、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向电梯所在地的区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三十六?条(检验机》构特别规《定)
【 检验机《构依法从事电—梯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并履行】下,列职责:
》
(—一):督促使用管理—单位:按期申请《检验;?对逾期未申请检【验的应当及》时报告电梯》所在地的区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 (二)在【电梯轿厢内、出【入,口或者采取其他方】式公布最近》一次电梯检验信息】信息至少《应当包括检验机构】、检验?时间、检验人员和】检验:结论等内《容;
?
?。 (?三)在检验活—动中对电梯》生产、?。使用管理单位执行】法,规标准规定、—。落实:安,全责任?的相关工作》质量:情况进行核查;【
》 (四)将监督检验!。、定期检验结—果报送电梯所在【地的区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
第三十七条—(安全评《估)
?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使用管理单位可以!委,托检验?、检测机《构开展电梯安全评】。估根据评《估结论确定继—续使用电梯的条件】或者对电梯进—。。行修理、改造—、更新:《
《 (一)电梯故】障频率较高、—影响正常使》用的:;
:
《 (二)电梯曾【遭遇水浸、》火灾、?雷击、地震等灾【。害影响的《;
【(三)其他需—要进行安全》评估的
】 电梯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或:者次数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委托《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安【全,评估确定继续—使用电梯的》条件或者对电梯进行!修理、改造、—更,新并办理使》用登记证书变—更
【住宅小区电》梯经安全评估后【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将,评估结论张贴—在电梯轿厢内或者出!入口处的显著—位置
【 电梯安全》评估规范由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