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检验】、检测和安全—。评估
?。
,第三十五条(—检验、检测》机构职责)》
? :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确保其从》事检:验、检测《的人员具有国—家规定的资》格;
(!二):检验、检测》、安全评估活动【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三)在《规定:期限内出《具检验?、检测报《告,。或者安全评估报告】并对出具的》。报告负责;
】 ?(,四)对检《验、检测、安全【评估活动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 (五)检验、!检测、安《全评估活动中—发现电?梯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书面告》知,使用管理单位;【属于:严重事故隐患的【还应当书面告知【使用管理单位暂【停使用?电梯:、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向电:梯所在地的区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三十六条(检验】机构特别规定)【
《 检验机构依法从!事电梯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并—履行下列职责:
】
? , (一)督促使【用管理单位按期申请!检验;对逾期未申请!检验:的应当及时报告电】梯所在地的区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二)在电梯》轿厢内、出入口【或者:采取其他《方式公布最近一次】电,梯检验信息信息至】少应:当包括检验》机,构、:检验时?间、检验《。人员和检《验结论?等内容;
! (:。三)在检验活—动中对电梯》生,产、使用管理单【位执行法规标准规】定、落实安》全责任的《相关工作质量情【况进行核查;
【
》(四)将《监督:检验、定期检验【结果:报送电?梯所在?地,的区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
:。第三十七《条,(安全评估)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使用管理单位可!以委托检《验、检测机构开展】电梯安全评估根据评!估结论确定继—续,使用:电梯的?条件或?。者对电梯《进行修理、改造、更!新:
?
? , (一)电梯故【。障频率较高、影响】正常使用《。的,;
— (二?)电梯曾遭遇水浸】、火灾、雷》击、地?震等灾害影响的【;
》 ,。。 (三)其他需【要进行安全评—估,的
电】梯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或者次数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委托!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安,全评估确《定继续使用》电梯的条件或者对电!梯进行修理、改造、!更新并办理使用【。登记证书变更
】 住宅—小区电梯经安全评】估,后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将?评估结论张贴—在电:梯轿厢?。内或者出入口处【的显著?位,置
》 电梯安全评【估,规范由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