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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使—。用管理
》第十九条《(电梯所有权—人)
【 业:主是建?筑物附属电梯的所有!权人依法承担—电梯安?。全运:行的相应义务并【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明确使用管理单】位
》第二十条(使用【管理单位的确—定)
【 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履行电】梯安全管理》义务对电梯》使用安全负责—。使用管理单》位按照下列规则予】以确定:
【 (一)电【梯所有权人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电梯的受托方为使】用管理单位》;
《 (二)电梯】所有权人《未委托他人管—理的电梯所》有权:人为使用管理单【位
:
? , 电梯?属于业主共有且【未委托他人管理的】。共有人应当书—面约定?电梯管理《的实际负责人承担具!体管理工作
—
第二十—一条(使用登记)】。。
: 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向电梯所在】地的区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电梯使用登!。记手续?取得使用登记证书】办理登?记手续的时间—不得:晚于电梯投入使用后!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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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用管理《单位变更的应—当向电梯所在地的】区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变更手续》
电梯报!废的应当在报废后】30日内向电梯【所,在地的区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
第二?十二条?(,使,用基本要《求):
: ? 使用管理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建立—电梯安全技术档案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 《使用管理单位应当】通过书面合》同方式委托》。制,造,单位或者《取得电梯安装—、改造、修理资质】。的单位?承担:电,梯维护保养工作签订!合同前应当查验相关!。资,质证书使用管理单】位具备电梯制造、】安装、改造、修理资!质的:可以自行承担电【梯维:护保养工《作
《。。 , 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在?电梯轿厢内》或者:出入口的显》著位:置张贴有效》的电梯使用登记【标志:、安:全使用说明、—安全注意《事项、警示标—志,、本单位应急救援】电,话号码、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的投—。。保信息?
使用管!理单位对电》梯轿厢装修》应当:符,合电梯?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的?要求:不得影响《。电梯安全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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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日常安全管理职】责)
《 使用管【理单位的安》全管理?机构或者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
, (》一):巡视:电梯运?。行情况并《。做,好记录巡视记录至】少保存5年;
! (二)保管电!梯层门?钥匙、机房钥匙和】安全提示《牌,。;,
? : (:三,)配合维护保养单位!开展工作《签字确认维护保养记!录,;
? 《(四)电梯安装、改!造、修?理、检验、检测时做!好现场?配合工作协》。助施:工单位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 (五)在需要【暂停:使用的电梯出入口】张贴停?用告示并采取避免】电,梯乘用的安全—措施;
】 ,(六)发现违反电】梯,乘用:规范的行为》予以劝阻《;
(七!)发现电梯》存在故障或者其他】影响电梯正常运行的!情况时作出停—止使用的决定并【及时: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第二十四条!。(乘客行为规范)】
乘客乘!用电梯时应当—遵守安全《使用说?明和安全注意—事项的要求服从有】关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指挥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 :(一)乘用明示处】于非安全状态的电】。。梯;
《 ? (二)乘用超【过额定载荷的电【梯;
《 ?。 ,(三:)采用非正常手段开!启电梯层门》、轿厢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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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破坏电》梯安全警示标志、】报警:。装,。置或者电《梯零部件;
】 , :(五)?其他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行】。为
学龄!前儿童应当在成【年人陪同下乘用电】梯
第二十五!条(:。住宅:小区电梯安》全使用?。管理)
》 ? 住宅小《区,电梯安全《使用管理除执行本办!法的其?他规定之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一)建设单—位,、业主应当在—临时管理规约或【者管理规约中—规定:电梯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改造:、修理、《检验、检测、安全评!估,、更新等《费,用的筹集和》使用规则《
》 (:二):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应【当明确约定电梯安全!使用管理方面—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三】)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公开电》梯安全?管理的相关》记,录,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有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的电梯《安全使用管理工作】
—(四:)电梯发生故障影】响正常使用》或者经检验存在事故!。隐患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向业主委员】。会,报告:
:
第二十六条【(,应急响应和事故救援!。)
【使用管理单》位应当确保电—梯紧急报警装置【有效运行《即时响应乘》客被困报警做好安】全,指导工作《并在乘客被困报警】后5分钟内通知维】护保养单位采取措施!实施救?援
电】梯出现故障、发【生异常?情况或者存在事故】。隐患的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做好警戒工】作控制?电梯操作区域—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组织对》电,梯进行全面检查【电梯经?。排除:故障、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继续使用需停止】电梯:运行:时间超过24小【时以上的《。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公告【。电,梯,停止运行的原因和】修复所需《时间:
? 电梯发生事】故时使用《管理单位应当—组织排险、救—援保护事故》现场:并于1?小时内报告电梯所】在地的区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
第二十《。七,条,(定期?检验)
【 :。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按照规定向》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电梯不得】继续使用
! 因建筑物改造【、维护等原因—电梯需要停用1年】以上或者停》用期超?出下:次检验日期》的使:用管理?单位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封存电梯并【自停用之日起30日!内向电梯所在地的区!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停用手】续电梯恢复使用【前使用?。管理单?位应当进行》检,。查并向?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 , 自监《督检验合格之日起】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电梯应《当每5年在》定,期检验时按照监督】检验的要求》进行功?。能,性试验和《制停距?离检查
》
第二十八条【(电梯运行》费用管理)》
《 , 电梯所《有权人应《当承担电梯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改造、修理【、检验、《。检测、安全评估、】更新等所需的费用
!
物业服】务,企业为住《宅小区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的物》业服务费中的电梯】运,。行维护费用应当【单独立账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每半年公布1次电】梯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 : 住宅小《区电梯需要修理【、改造、更新—的使用管理单位和】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落实业】主应当履行资金【筹集义?务所需?资金按照以下方式筹!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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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已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照》规定程序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
— (》二)未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或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的相关业主对】费用承担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承担;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相关业【。主按其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承担!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可,以协助组织》相关业主筹集—落实资金
》。
,。 住宅—小区电梯经》检验、检测机构认】定,存在:严重事故《隐患不采取重大【修,理、改造或者更【。。新难以消除》。隐患且相关方对经
!
费筹集】、整改方案等达【不,成一:致的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使用管理单位!、业主代表和房屋】、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等行》政管理?部门共同《。商议:确定:电梯修理、》改造或?者更新方案和费【用,筹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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