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生,产
第《九条(电梯生产【质量要求)》
? 电梯生—产活:动,应当符合电梯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的要求
】 禁止将报【废的零部《件,用,于电梯生产
—
第十条—(电梯出厂》文件)
《
》电梯制?造单位(以下简【称“制造单位”)对!出厂的电梯应当提】供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等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注明电梯及其—主要零部件设计使】用,年,限或:。者次数并在电梯显著!位置设置产》品铭牌、《安全警示标志及其】。说,明
《
第十一条(制造】单位的责任》。)
— 制造单《。位对电梯安全性能负!。责并承担以下义务】:
【(一)明确质量【保证期限在质—量,。保证期内《电梯出现质量问题的!予以免?费修理或者》更换相关《零部件;
—。 (二)【向电:梯使用管理单位(以!下简称“使》用管理?单位”)提》供必需的《。电梯备品备件、技】术培训和其他技术】帮助;
】 (三)对电梯【安全运行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和—了解:对,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 :(四)因设》计、制造等原因造】。成电梯?存在危及《。安全的同一性缺陷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主》动,召回:及时告知使》用管理单位》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
第十二条(电梯!设置要求)
】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设置电梯《;,不符合有关规定和】标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不得?通过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不予发!放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不予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车站、—机场、?客,运码头等《公共交通《。。场所的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应当选用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公共交通型电】梯,
《
《第十三条(视—频监控设施》)
《 学—校、幼儿园》、医:院、车站、机场、客!运,码头、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等公众聚集】场所和住宅小区的电!梯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和《标准:配备:视频监控设》施并保证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远程监测装!置,)
【 在本市安装使用!的乘客电梯制—造单位?应当配备具有—运行参数采集和网络!。。远,程传输功能的—监测装置
》。
《 鼓励使用管】理,单位、电《梯维护保《。养单位(以》下简:称“维护保养单位”!)建立电梯远—程监测系统》对电梯运行》情况实?。。施远程监测》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制定—电梯远程监测系【统的标准规》范并对?制造单位、使用管】理单位、维》护保养单位》的远程监测》系统运用《情况实施监督抽查
!
,。
?
?第十:五条(施工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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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梯安装、改造、】修,理单位应当将拟施】工的时间《、地点和内容—等,情,况于施工《前,书面告知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督促电梯安装、】改造、修《理,单位申报监督检验
!
》 建设项目需安】装电梯的电梯安装】单位应当在》书面告知时》。提供建设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的相关信息建设!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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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电梯安】装、:改造、修理的安全管!理,要求)
【 , 电《梯的安装、》改造、修理应当由】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的取得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受托?单位不得《转委托或者变相转委!托电梯安装、—改造、修理》业务
! 制造?单位: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电!梯安装、改》造、:修理的应当对其安】装、:改造、修理进行【安全指导《和监控并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校验!和调试
《
: 电—梯安装、改》。造、:修理单位《应当在施《工前:编制安全施工—方案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等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并检查电梯机房、】。。井道、底坑、通道等!土建工程是否符【合电梯安装使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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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七条(?电梯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的自行检测)
】
电梯!安装、改造、—。修理:单位应当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对电梯安装、改造!和重大修理活—。动的过程实行—自行检测经自行检】测合格的方可报检验!机构进?。行监督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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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电梯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的证明文【件和技术《支持)
— 电—梯,安装、改造和重大】。修理竣工后电梯【安装、?改造:、,修理单位《应当向使《用管理单位提供质】量证:明文件?和监督检验证明【
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的!单位对电梯》进行改造的制造【单位应?当,。对改造?后的电梯安全性能】负责并提供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文件承】担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责任
》
: 电梯修—理单位应当对重大修!理项目更换的—电梯部件、》。安全附件《及,安全保护装》置明确?质量保?证期限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予以免费修!理或者更换相—关零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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